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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缓解宁波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全市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动员大会和市政府《关于今明两年缓解宁波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09〕105号)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缓解宁波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工作任务责任分解
为贯彻落实全市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动员大会精神,切实有效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整体改善我市城市交通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今明两年缓解宁波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09〕105号),现将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如下: 一、加强规划研究和引导 (一)加强交通规划研究,统筹谋划中心城区出行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二)编制合理的近期交通组织规划疏解方案,加强城市慢行交通研究,开展适合宁波特色的非机动车系统和步行系统的规划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二、实施交通疏解工程 (一)加快实施城市快速路系统建设工程。在3~5年内加快完成“五路四桥”、机场快速路、绕城高速东段及11条连接线工程,争取形成快速路网,建立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基础支撑体系。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交通局。 (二)加快实施城市支路和卡口改造项目。围绕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分三阶段实施城市支路和卡口改造:第一阶段于2010年春运前,完成老实巷南延等2条支路19个卡口项目建设;第二阶段于2010年上海世博会召开前,完成苍水街等11条支路6个卡口建设;第三阶段于2011年春运前,完成县前街等20条支路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具体项目责任分解见附件)。 (三)加快实施核心区跨江桥梁和人行地道建设。2010年,完成外滩大桥建设、解放桥拓宽、甬江大桥东西堍匝道工程,启动跨江(人行)桥梁和第一医院、妇儿医院、第三医院人行过街地道建设(具体项目责任分解见附件)。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海曙、江东、江北区政府。 三、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一)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在轨道1、2号线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线网布局,加快其它线路的建设;强化市域轨道交通网络规划研究等前期工作,结合加快余慈地区发展的需要,提前启动轨道余慈线建设。 责任单位:市轨道交通指挥部、市发改委、市规划局。 (二)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新建会展路、谢家、国际会展中心等公交场站8座。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 (三)增加公交运力,优化公交线路。2010年增加公交车投放400辆以上,新增公交线路10条,优化调整线路20条。公交线路调整提前10天向社会公告。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四)提高公交运行效率。推广新型候车亭、灯箱站牌,改善乘车、候车条件。加快GPS智能公交调度系统的建设,积极推广公交电子站牌,逐步构建实时智能调度系统。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四、切实提升交通管理水平 (一)加强重点卡口的交通管理。按照“定数量、定责任、定地点、定时间、定管理方式”要求,制定交通志愿者协管交通方案,做好以海曙区为中心的交通节点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二)开展“交警、城管联合执法小分队”机制建设,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规范商业经营活动和机动车违规占用人行道行为,实现还路于民。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三)优化交通组织管理。建立健全实时交通状况分析研判制度,提高交通信息台的引导水平。根据市区交通流量特征,扩大区域实施“四禁方案”,对“府桥”、“迎凤”、“翠柏”、“苍松”、“镇安”5个片区实行单行线管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增加移动交通信号灯和临时交通诱导牌等设施,优化交通信号系统,增设15公里交通隔离设施。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五)完成环城西路、药行街、柳汀街、百丈东路等主要干道的“4改5”工程。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海曙、江东区政府。 (六)扩大智能交通覆盖范围。尽快启动智能交通三期建设,将鄞州中心区、东部新城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及海曙区西部、江北区北部综合纳入市区智能交通管理范围,全面提升交通科学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