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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完善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三大路网建设,优化省内路网,畅通出省通道;推进涉海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公路、铁路、水运、电力和油气管网等集疏运体系。(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交通集团、省电力公司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三)加强航空枢纽与配套支线机场建设,构建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国内国际航线网络。(由省发改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杭州萧山机场公司等单位和各有关市政府配合组织落实) (四)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由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组织落实) (五)统筹区域水利设施建设,完善防洪御潮、排涝和改善水环境的骨干工程体系,提高水库、海塘和堤防的安全保障水平,构筑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由省水利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六)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网络性能和技术水平,建成覆盖全省、全国领先、能够与全球信息高速公路接轨的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区域信息一体化,统一数据标准,完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由省经信委牵头,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广电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测绘局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七)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作用,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环境论证、用地保障等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八、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生态省建设步伐 (一)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抓好循环经济试点基地和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实施“991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层面的循环经济发展,着力构建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努力创建全国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由省发改委牵头,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二)切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365”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严肃性,努力保持耕地占补平衡,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继续保持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三)加快推动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出台节能降耗法规,制定节能降耗强制性地方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大力开发和推广节水、节煤、节材和废弃物资源化的关键共性技术,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太阳能和浅层地热利用。(由省经信委牵头,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四)基本建成重点领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在冶金、电力、化工、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等行业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提高全省资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由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组织落实) (五)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全面完成“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和环境保护八大工程,加强钱塘江、太湖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监管,进一步改善全省地表水和空气环境质量。(由省环保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六)协同上海市、江苏省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健全区域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开展长三角地区环保联合执法。(由省环保厅牵头,省各有关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七)加强陆海污染综合治理,推进跨区域海洋生态环境联合建设。(由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环保厅组织落实) (八)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力争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由省财政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九、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开放型经济竞争力 (一)优化进出口结构,以纺织、服装、轻工、工艺和机电产品为重点,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出口品牌的大型外贸企业,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档次和附加值。推进优势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在巩固传统国际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建立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预警机制,探索攻防并举的维权机制。(由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组织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