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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2-01
【实施时间】 2010-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4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意见中有关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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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进一步加快区域市场化进程,共同建立统一开放的产品、技术、产权、资本、人力资源等各类市场,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构建长三角相对统一和规范的政策法制环境。(由省工商局牵头,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金融办、省人力社保厅、省法制办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十二、研究编制一批重大配套规划
  
  (一)结合国务院即将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推进相关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各有关单位和各市政府配合组织落实)
  
  (二)协同上海市、江苏省联合开展长三角地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长三角区域城际轨道交通等重点专项交通规划,以及长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等规划的研究编制。(由省发改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三)编制实施《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带规划》、《浙江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总体布局规划》、《浙江省低丘缓坡重点区块开发规划》、《浙江省滩涂围垦实施计划(2010-2012年)》等规划。(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各有关单位和各市政府配合组织落实)
  
  (四)编制实施《浙江省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五)编制全省现代商贸业、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旅游业、文化服务业、房地产业、社区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等10个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引导服务业创新发展。(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各有关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六)加快实施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建材、医药等产业转型升级规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由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组织落实)
  
  十三、谋划推进一批重大建设项目
  
  (一)大力推进“六线两枢纽”为重点的铁路项目,积极实施杭黄、沪乍嘉湖铁路等项目,加快建设杭州地铁、宁波地铁。(由省发改委牵头,各有关市政府配合组织落实)
  
  (二)加强以高速公路为重点的公路网建设,实施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沿海高速)、杭新景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宁波-舟山港铁矿石码头、原油码头和宁波梅山保税区集装箱码头等一批码头项目,完善宁波-舟山港及浙南沿海港口的大宗散货和集装箱集疏运网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牵头,各有关市政府配合组织落实)
  
  (三)提高杭州萧山机场国内干线运输能力,增辟国际客运和国际货运航线,加快宁波栎社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大力发展国际货运航线。(由省发改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杭州萧山机场公司和杭州市、宁波市政府配合组织落实)
  
  (四)构建区域能源安全体系,大力开发利用核能、风能、潮汐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快推进沿海50-100万千瓦风电,110KV以上主干电网,宁波-舟山煤炭储备和配送基地,舟山油气储备基地,洋山港区、大榭港区、台州大陈岛等油品储运设施,宁波-台州-温州和金华-丽水-温州天然气管网等项目建设。(由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牵头,各有关市政府配合组织落实)
  
  (五)改善水利基础设施,共同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浙东引水工程和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推进“三大清水环境工程”等项目建设,解决重点地区区域性缺水和城乡居民优质饮用水供应问题。(由省水利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和各有关市政府配合组织落实)
  
  (六)积极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三网融合,共同推进基础地理空间信息、互联网交换中心互联等共享平台建设。(由省经信委牵头,省发改委、省广电局、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局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十四、统筹布局一批重点开发区块
  
  (一)围绕发展海洋经济,着重抓好一批海洋产业区块的规划建设,合理推进一批滩涂资源的开发利用,建成浙江海洋综合开发的主要空间载体。(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和各有关市政府配合组织落实)
  
  (二)围绕发展服务业,因势利导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重点发展物流园区、现代商务区、总部基地、科技创业园、创意产业园、生产性服务集聚区、软件与服务外包基地、文化商旅综合体、新型专业市场等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各有关单位和各市政府配合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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