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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颁布时间】 2010-02-10
【实施时间】 2010-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5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1页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铁矿地质勘查专项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接上页]

  铁矿属鼓励勘查矿种,实施“用”多少、“补”多少的政策,确保国家的铁矿开发利用和资源战略储备。铁矿勘查工作由国家、省统筹部署,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实施,加大投入和监管,为国家建设新的大型开发基地提供资源保证。
  
  《四川省地质勘查规划(2005-2010)》及其他相关规划在全省划分了限制、禁止勘查区,本专项规划遵照执行。
  
  一、攀西钒钛磁铁矿整装勘查区
  
  攀西钒钛磁铁矿勘查是本次规划重点。加大对钒钛磁铁矿勘查投入力度,主要利用国家投资、结合社会投资对各勘查区开展钒钛磁铁矿整装勘查和综合评价,统筹部署、分阶段实施。国家投资根据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年度计划,主要有序安排4个整装勘查区的矿业权空白区前期风险勘查(预查、普查及择优详查),也可根据需要开展大中型矿山深部及外围延伸勘查的前期风险勘查;社会投资按整装勘查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
  
  1.对已规划钒钛磁铁矿勘查项目区块,应按照钒钛磁铁矿整装勘查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地质找矿工作。一是无矿业权设置的,主要由国家投资,按照统一规划部署进行勘查,委托项目承担单位办理探矿权,探矿权属国家所有,项目勘查结束后由探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注销探矿权,根据地质勘查成果和地质构造特征,科学设置矿业权;二是国有大中型钒钛磁铁矿矿山,其矿山深部和外围具有找矿前景的,鼓励矿山企业按照整装勘查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深部及外围的找矿工作,对矿山企业不愿开展的深部和外围的找矿工作的,由国家按照整装勘查统一部署开展找矿工作,但国家投资开展的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工作,取得找矿突破和发现的钒钛磁铁矿矿产资源,主要作为中长期战略资源储备;三是已设钒钛磁铁矿及其共伴生矿产探矿权的,探矿权人应按照钒钛磁铁矿整装勘查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快综合勘查,加强综合评价;四是已设置探矿权的其它矿产勘查,原则上其探矿权期满后不再延续登记,鼓励和已设置的钒钛磁铁矿及其共伴生矿产勘查探矿权整合,促进整装勘查和找矿突破。
  
  2.未规划钒钛磁铁矿勘查项目和区块的矿业权空白区块,原则上不新设置其他矿产勘查项目和探矿权,确需新立其它矿产勘查项目和探矿权的,由市州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无钒钛磁铁矿成矿地质条件的,按相关规定设立其他矿产探矿权;对专家论证有钒钛磁铁矿找矿潜力的,应按钒钛磁铁矿整装勘查要求进行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
  
  钒钛磁铁矿整装勘查区内的矿产勘查项目,由具有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承担。
  
  二、一般铁矿勘查区
  
  1.已规划铁矿勘查项目和区块的,原则上不新设置其他矿产勘查项目和探矿权,主要由国家投资进行前期风险勘查(预查、普查及必要详查),国家投资的勘查项目,探矿权属国家所有;已设铁矿探矿权的,应按规划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铁矿地质找矿工作;已设其它矿产勘查探矿权的,鼓励同周边已设置的铁矿勘查探矿权整合,促进铁矿勘查和找矿突破。
  
  2.未规划铁矿勘查项目和区块的已设铁矿探矿权,鼓励探矿权人加快铁矿勘查工作。探矿权、采矿权人申请开展深部及外围铁矿勘查的,经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已发现矿体或已采矿体的延伸情况的论证,符合条件的,予以支持;同时,鼓励同一成矿区带已设的探矿权、采矿权人进行探矿权、采矿权整合,加快铁矿勘查,以实现找矿突破。
  
  3.未规划铁矿勘查项目和区块的矿业权空白区块,申请新立其它矿产勘查项目和探矿权的(成煤地区或煤炭规划勘查区除外),由市州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无铁矿成矿地质条件的,按相关规定设立其他矿产探矿权;对专家论证有铁矿找矿潜力的,应按相关规定设立铁矿勘查探矿权。
  
  三、非规划区铁矿勘查
  
  对规划铁矿勘查区以外其他地区的铁矿勘查,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区内探矿权设置情况,有计划分批、分期设置探矿权,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主要以市场方式出让探矿权。
  
  第四节 经费保障
  
  我省尤其是攀西地区铁矿成矿地质条件优越,找矿潜力巨大。遵循“政府主导、统筹部署、规范管理”的要求,充分发挥中央、地方和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完善铁矿地质勘查投入和运行的良性循环机制,健全多元化、多形式、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保障铁矿地质勘查经费,促进找矿取得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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