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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有关要求: (一)提交的书面材料要书写(填写)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受理时须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复印件应规范盖章:由政府部门核发的许可、备案材料,加盖相应部门印章或业务专用章;由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加盖相应部门印章;由社会机构出具的材料,加盖该机构印章;企业内部的文件资料,加盖企业印章;地方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对相关存档资料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该机构印章或查档业务专用章。 复印件盖章位置原则上应原盖章位置附近,盖章要清晰。复印材料不得涂改,原件确有涂改的,复印件要在原涂改位置加盖相应印章。 (二)申报材料只需报1套,上报后一律不再退还。市区(县)建委、房管局根据需要做好有关材料的备份、存档等工作。 (三)申报材料按以下面序分类装订成册: 1.材料目录(一)、(二)和(十二)项单独放置,不与其他资料合订。原资质证书收回,单独提交。 2.综合卷:材料目录(三)、(四)、(九)和(十)项并成综合卷。 3.人员卷:材料目录(五)和(六)项并成人员卷,专职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的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应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人员名单顺序装订。内容多的,可分册装订,并在封面上注明。 4.合同卷:材料目录(七)、(八)和(十一)项并成合同卷,资料应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物业项目顺序装订。内容多的,可分册装订,并在封面上注明。 5.制度卷:材料目录(十)项单独成卷。 6.核查卷:《物业项目实地核查情况表》、《企业晋升资质等级申请情况征求意见表》、《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核定物业项目市场行为核查表》、《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核定外埠物业项目市场行为核查表》并成核查卷,由市、区(县)建委、房管局负责成册,与企业申报材料合并存档。 7.以上材料均采用A4纸装订成册,软封面封底,每卷应有卷名、标明页码的目录,逐页编写页码。 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成卷后,在每卷首页和分类首页列目录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加盖骑缝章。 附件1-1: 企业晋升资质等级申请情况信息公告 (示范文本)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64 号)、《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企业晋升资质等级核定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58号)等规定,我公司拟向**************(申请部门名称)申请晋升物业服务企业**级资质等级核定,现将企业情况、专职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物业项目及管理业绩情况在本小区(大厦)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告。 本公告期限为:2010年**月**日至**月**日(不少于7天)。我公司在此期间接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询问和意见,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有关单位及业主个人对企业申报晋升资质等级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建委、房管局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印章,业主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市和区(县)建委、房管局物业科(小区办)的联系方式可通过北京建设网查询确认后写明) 年月日 附:**********公司(物业服务企业全称)信息公告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资质 情况 现有资质 资质等级、证书号及批准时间: 申请资质 物业服务企业**级资质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主要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企业总经理(负责人) 2.公司部门及物业项目经理 序号 姓名 部门 职务 业绩记录 3.专职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序号 姓名 专业 级别 证书编号 4.物业项目管理业绩 序号 物业项目名称 行政辖区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业绩记录 企业联系部门及电话: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