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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建筑业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建质〔2005〕119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0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建筑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任务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转变产业增长方式为主线,加大政府宏观调控、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力度,推进建筑业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进一步提升建筑业企业对外拓展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科技进步能力和节能降耗能力,力争经过5年努力全面完成建筑业改制任务,培育1到2家特级建筑业企业和10家一级建筑企业为我市优势建筑企业,建筑业总产值年增长率达到12%,建筑业企业对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和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效明显,实现建筑业全面协调、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积极推进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 (一)加快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坚持扶优扶强的原则,加快发展一批综合实力强、资产规模大、社会信誉好的大型建筑企业或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深入实施品牌战略,积极为企业在人才引进、市场准入、融资、政策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扶持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引导和支持中小型建筑业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培育一批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企业,重点发展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等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以及钢结构、电子工程、电信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专业企业,进一步提高专业企业在全行业中的比重。支持专业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和高技术含量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提升高端建筑市场的专业施工能力。 (三)大力发展劳务企业。鼓励无建制的劳务群体向有建制的企业转化,支持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企业转为劳务企业,积极促进劳务企业与大型总承包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加快建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体系,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推动劳务企业规范化发展。 (四)加快转变建筑业产业发展方式。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积极推行BT、BOT、BOOT、EPC等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并给予政策支持。大力培育和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企业,引导经济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建筑业大型骨干企业积极拓展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等经营模式,开辟新的市场领域,逐步完善科学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五)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支持、引导我市建筑业企业,通过与相关专业企业兼并整合、联合投标等方式,广泛介入到公路、铁路、隧道、机场、码头、桥梁、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施工领域,创造更高产业附加值。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与大型建筑企业、重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合作,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与施工能力相匹配的信贷规模和授信额度,积极开办银行保函业务。组织建筑企业入股,探索建立“建筑行业互助担保基金”,发挥众多企业资金聚集优势和担保基金的资金放大功能,以创新的融资方式解决建筑企业资金困难。 三、深化建筑业企业制度改革 (一)加快推进企业改制。针对建筑业一般性竞争行业的特点,通过国有产权出售、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期权及期股设置等多种途径,加快国有资本退出。鼓励已改制的中小型建筑业企业以产权为纽带进行联合重组,扩大企业规模。加快推进建筑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改变建筑业企业家族式管理模式,积极探索以管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多种收益分配方式,充分调动企业经营者、技术骨干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并购和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和集体建筑业企业的改制改造。 (二)鼓励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引导建筑业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投资换市场、兼并换市场”等方式,向房地产、建材生产、设备租赁、技术研发、服务业等领域发展,向关联度较高的上下游产业延伸。 四、提高建筑业自主创新能力 (一)推动建筑业技术创新。建筑业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前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建筑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引进大型专用先进设备,可享受与工业企业相同的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企业通过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产生的经济效益,可提取适当比例用于奖励。因技术创新而节约投资或提高效益的,应大部分留给建筑企业或由建设单位给予相应的奖励。鼓励企业之间和企业与科研机构、设计单位、大专院校等合作,增加企业核心技术储备,促进建筑业企业进入高端市场。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大力发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智能、绿色环保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