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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出资企业,各委、办、局,各区县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在沪集体企业主管部门: 为了做好2009年度资产统计和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的审核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度本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2009]650号)、《关于做好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2009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和决算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2009]649号)和《关于做好市国资委出资企业2010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2009]647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审核工作的内容、报送要求、报送时间等予以明确,请各单位按照《2009年度资产统计报告报送和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和《2009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送和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做好报送审核工作,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财务监督评价处)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2009年度资产统计报告报送和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 2、《2009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送和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09年度资产统计报告报送和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审核内容 资产统计报告的审核以我委正式印发的有关文件、软件格式及相关参数以及相关会计制度规定为标准进行审核。主要对报表数据表内、表间勾稽关系、报表填报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方面的审核。具体内容如下: 1、报表数据审核 审核报表表内、表间的勾稽关系是否相等,计算机数据与报表数据是否一致,汇总数据与基础数据是否一致,上下年度间数据是否衔接。 2、规范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审核 审核是否按有关规定编制报表,报表的填报和录入是否完整,录入和汇总方法是否正确,树形结构是否清晰,上报资料是否齐全、及时。 二、报送资料 1、资产统计报表:国有企业类(纳入合并范围和不纳入合并范围)、集体企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类、集体事业单位类及国有建设单位类报表,各类汇总报表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国有企业类和集体企业类会计报表附注一份,打印的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2、编报说明:各类报表的编报说明一式两份,主要内容包括:(1)年报工作的开展情况;(2)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主要指标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3)审核出错公式中无法修改,需要进行说明的地方。 3、数据软盘(或光盘):各类报表数据软盘(或光盘)一式两份(各区县国有企业类需单独上报监管企业的数据软盘),软盘(或光盘)上需标明单位名称、报表种类、汇编户数、报送日期、顺序号。 4、户数核对表: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报表的户数核对表一份,统一使用A4纸。为加强户数核对工作,对各类报表中当年列入“减少”项目的企业(单位)还应提供相应的凭证。 5、临时代码清单:自行编制临时代码的单位报送临时代码清单,统一使用A4纸。 6、资产经营(使用)情况报告:以正式文函形式报送,一式二份,在4月25日前报送市国资委(财务监督评价处,大沽路100号1417室),并附电子文档。 三、审核时间安排 资产统计报告审核的时间为2010年3月15日至3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5:30),具体安排如下: 1、3月15-16日 各中央在沪集体企业主管单位 2、3月17-18日 各委、办、局(包括委托监管单位下属的非企业财务决算单位) 3、3月19-24日 各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市属企业集团 4、3月25-30日 各区县国资监管部门 四、报送资料的审核地点 新亚丽景大厦4楼401、402室(中山南路315号,复兴东路口),联系电话:53594858*3046、3047分机(数据审核),3254、3252分机 (报表咨询),请在3月15日开始联系。 五、注意事项 1、为便于各单位掌握审核口径,请各单位及时从上海市国资委网站(www.shgzw.gov.cn)下载各类更新的参数。 2、在各级审核和汇总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修改和调整数据。在集中汇审过程中发现的差错应带回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送。 3、各单位在年报的汇总和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全市审核进度的较大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2: 2009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送和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 (市国资委出资企业适用) 一、审核内容 (一)财务决算的审核内容 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以相关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我委正式下发的有关文件、软件格式相关参数为标准。财务决算报告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的规范性审核、决算审计报告质量审核。具体内容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