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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办发[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7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1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关于促进工业设计、海洋工程装备、游艇、文教体育用品、通信设备、机器人、高效照明等7个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五)开拓市场,提高产品普及率。政府机关要率先垂范,在办公楼、住宅楼等方面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凡新建公共建筑安装照明光源产品的,必须使用高效照明产品,未使用的不得进行验收。在酒店、商场、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大力推动使用高效照明产品。继续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示范村”创建活动,力争到2012年,全省创建2000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示范村”,农村高效照明产品普及率由10%提高到40%以上。企业要积极创新销售渠道,建好销售网,开拓国内外市场。
  
  (六)加强领导,构建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高效照明产业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财政、技术、出口等优惠政策,协助企业解决重大项目建设、引智及扩大出口等关键问题,形成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把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规范、沟通信息、制定标准等作用,加强对企业经营活动、竞争秩序的引导和规范,带动企业抱团发展,提高我省高效照明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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