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京政发[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3-11
【实施时间】 2010-03-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7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意见

[接上页]

  (二)完善督导和监督机制。积极推进教育督导立法,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逐步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和专业化督学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监督与指导并重。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严格落实问责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
  
  (三)努力营造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各级政府要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协调,学校要加强与社区、家长的联系与合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促进首都基础教育全面、协调、优质、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