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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颁布时间】 2010-03-14
【实施时间】 2010-03-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0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2页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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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加强内地与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在经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支持香港、澳门克服国际金融危机不利影响、促进经济发展。抓住历史机遇,积极推动两岸经济文化合作与交流,扩大两岸直接“三通”。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在两岸交流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
  
  今年还有一项任务,就是切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广泛听取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完成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准备工作,并组织好相关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
  
  各位代表,做好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全国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0年3月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意见对计划报告作了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共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并不断丰富完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统筹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很快扭转了经济增速下滑趋势,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农业基础进一步巩固,改革开放取得新成效,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继续改善,计划执行总体情况是好的。同时也要看到,计划执行中有的指标完成情况与预期目标差距较大,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拉动,内生动力仍然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盲目重复建设问题突出,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压力进一步加大;货币信贷超常增长,地方政府性债务增加较多,财政金融领域风险增大;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房地产市场秩序亟待规范;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劳动力结构性供求矛盾突出;有的地方节能减排工作有所放松。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解决。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与计划草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了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明确,主要目标和总体安排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0年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十二五”发展打好基础的关键一年。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好”字优先,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预见性,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好通胀预期的关系。更加突出财政政策的实施重点,加大对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的支持保障力度。严格控制新上项目,新增政府投资和中长期贷款应重点满足在建项目资金需求。把握货币信贷增长幅度,切实控制好信贷投放节奏。加大财税金融政策对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和就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支持,有效缓解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金融监管,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投融资平台,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财政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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