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穗民[2010]58号
【颁布时间】 2010-03-25
【实施时间】 2010-03-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0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政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规程》的通知

[接上页]
[9]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号
  
  申请人:(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 (联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于 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不予受理的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 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年月日
  
  [10]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
  
  〔〕号
  
  (申请人) :
  
  你(们/单位)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于年月日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受理日期为年月日。
  
  特此通知
  
  年月日
  
  [11]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号
  
  (被申请人) :
  
  (申请人) 对你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发送你机关,请你机关自收到之日起10日内,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逾期未提交书面答复,未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附件: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年月日
  
  [12]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号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联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终止审理的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年月日
  
  [13]行政复议决定书
  
  〔〕号
  
  申请人:(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联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
  
  委托代理人:(姓名) 住所(联系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第三人:(姓名/名称)住所(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住所(联系地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于 年月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
  
   。
  
  申请人称:
  
  。
  
  被申请人称:
  
  。
  
  (第三人称:
  
   。)
  
  经审理查明:
  
  。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可写明质证、认证过程)
  
  。
  
  本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适当) 。
  
  根据(作出决定的相关法律依据)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
  
  [符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写明: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年月日
  
  [14]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号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住所(联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
  
  委托代理人:(姓名) 住所(联系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第三人:(姓名/名称)住所(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住所(联系地址) ]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于 年月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申请人请求:
  
   。
  
  申请人称:
  
  。
  
  被申请人称:
  
  。
  
  (第三人称:
  
   。)
  
  经审理查明:
  
  。
  
  本机关认为: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 项规定的情形。根据该条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年月日
  
  [15]送达回证
  
  〔〕号
  
  
  
  
  
  送达文书
  
  
  
  
  
  送 达 人
  
  
  
  
  
  受送达人
  
  
  
  
  
  送达时间
  
  
  
  送达方式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