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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穗民[2010]58号
【颁布时间】 2010-03-25
【实施时间】 2010-03-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0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政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规程》的通知

[接上页]

  
  
  
  
  送达地点
  
  
  
  
  
  受送达人
  
  签收
  
  
  
  年月日
  
  
  
  代 收 人
  
  签收
  
  
  
  年月日
  
  
  
  备注
  
  (印章)
  
  注:(1)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关于送达的规定执行。
  
  (2)受送达人或代收人签收后,请将送达回证寄回本机关。
  
  [16]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行政复议请求:
  
  。
  
  事实和理由:
  
  。
  
  
  
  
  
  (申请人确认)以上记录经本人核对,与口述一致。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年月日
  
  
  
  记录人:
  
  [17]行政复议告知书
  
  〔〕号
  
  (申请人) :
  
  你(们/单位)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 年 月日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依法向(有权管辖的行政复议机关) 提出(自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至收到本告知书之日止的时间,不计入法定申请期限)。
  
  特此告知
  
  年月日
  
  [18]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告知书
  
  〔〕号
  
  (第三人):
  
  (申请人) 因不服(被申请人) 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决定受理。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告知你(单位)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并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你。请你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提交有关复议请求的书面意见、证据及有关材料。
  
  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复议案件审理。
  
  特此告知
  
  年月日
  
  [19]行政复议调查笔录
  
  案由: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
  
  调查人: 记录人:
  
  被调查人:(姓名)与案件关系: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问:
  
  
  
  答:
  
  
  
  
  
  
  
  
  
  
  
  
  
  
  
  (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字) 第页共页
  
  [20]口头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笔录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请求事项及理由:
  
  
  
  
  
  。
  
  
  
  
  
  (申请人确认)以上记录经本人核对,与口述一致。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日
  
  
  
  记录人:
  
  [21]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一)
  
  〔〕号
  
  (接受转送机关) :
  
   (申请人) 对 (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一并提出对 (规范性文件名称)的审查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和其他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材料转去,请予以审查处理。处理期间本机关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附件:1.行政复议申请书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
  
  2.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
  
  3.规范性文件副本
  
  年月日
  
  [22]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二)
  
  〔〕号
  
  (接受转送机关) :
  
   (申请人) 对 (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 (规范性文件名称) 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七条和其他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材料转去,请予以审查处理。处理期间本机关将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附件:1.行政复议申请书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
  
  2.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
  
  3.规范性文件副本
  
  4.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主要理由
  
  年月日
  
  [23]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
  
  〔〕号
  
  (被申请人) :
  
  (申请人)对你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经审查,本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事实和理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自 年 月 日起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日,停止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特此通知
  
  年月日
  
  [24]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
  
  〔〕号
  
  (申请人) :
  
  你(们/单位)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 (中止审理的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现决定自 年 月 日起中止该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中止原因消除后,本机关将恢复该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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