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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实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计划。发挥各级中医医院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联动作用,推进中医“三进”工程,积极开展城乡社区中医药基本知识和适宜技术应用培训,推广应用中药、针灸、推拿、刮痧、火罐、熏洗、敷帖、穴位注射、热熨、导引、小夹板外固定等多种中医药适宜技术,使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6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掌握并应用5种以上。 (四)开拓中医药“治未病”服务。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开展中医药“治未病”服务,在疾病康复保健、亚健康干预、优生优育、老年护理等方面应用中医药方法,使疾病防治的关口前移;中医医疗机构可探索建立有规模的“治未病”服务区域,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技术,提高服务水平。 四、大力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一)支持和奖励名中医学术传承。依托宁波市中医医院建立市名中医馆和工作室,整理研究浙东中医流派传承历史和学术特色,系统研究名中医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支持名中医著书立说。市级以上名中医按规定每完成一期传承带教任务的,且学术经验继承人通过继承结业考核考试可给予一定带教补助;学术经验继承人获得医学硕(博)士学位的,再给予带教老师相应补贴。 (二)逐步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各县(市)区应按《关于完善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经济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07〕94号)中卫生科技人才经费补助的规定,确保经费补助到位,并在补助中向中医药适当倾斜。各中医医院要按规定在业务收入中提取科研基金,用于临床科研和中医药学科建设。在宁波市各类科技计划中,增加中医药基础理论、优势病种诊疗技术和新药创制研究内容,并重点建设好1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中医药重点实验室。鼓励中药企业、民营科研机构等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加快我市中医药科技发展步伐。 (三)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研究。围绕中医药领域关键问题和共性技术,以多学科和中西医协作形式积极开展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肝病、肾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力争取得若干个有影响的成果。 五、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增加中医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各中医医院在新录用临床类卫生技术人员当中,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应达到6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增加中医类卫生技术人员的录用比例,使每个中医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配备更加合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要配备能够运用中西医两法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将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 (二)尊重中医药人才成长的特殊规律。在中医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科研立项、成果奖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方面继续实行同行评议。对新招本科及以上中医药毕业生的中医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同级财政要安排成长资助经费,并连续资助3年,主要用于上述毕业生中医药基础理论和基本实践技能的强化培训。 (三)加快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实施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计划,开设中医名家大讲堂,邀请国内中医大家为各重点学科(专科、专病、示范中医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定期开讲,并鼓励和支持中医药技术骨干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临床中医人才研修项目深造,加快培养一支医德高尚、理论功底扎实、专业技术精湛的中医药团队,引领中医药学术发展。 (四)扎实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青年中医药人员成长计划。各级名中医每3年应带教2~3名青年中医药人员,其中1名以上必须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并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师承人员的所在单位(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给予适当补助,以提高基层医疗单位对中医药传承工作的积极性。结合中医跟师带徒特点,认真实施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开展城乡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争取到2015年,全市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 (五)鼓励中西医人员相互学习。建立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鼓励中医人员学习相关专业的西医理论知识和诊疗技术,提高急危重症的救治能力;组织开展“西学中”培训,要求各中医医院50%以上的西医临床医生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充实壮大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更好地适应现代医疗服务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