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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颁布时间】 2010-03-03
【实施时间】 2010-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5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上海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贯彻落实。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2010年上海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是上海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完成“十一五”规划、制订“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调结构、促转型、谋发展”,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的历史机遇和有利条件,本市认证工作必须抓住机遇、把握方向、迎接挑战,始终把认证监管工作放到提升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大背景下去思考、去谋划、去实践,致力推动本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科学发展,开创性地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发挥认证认可工作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为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全面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要求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全国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围绕“质量提升活动”以及2010年上海市质量工作的总体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服务大局、聚焦重点,努力探索认证工作科学发展新机制、新路子,不断发挥认证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重要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本市认证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和贡献率。
  
  二、工作目标
  
  2010年本市认证工作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个确保、五个必须”要求,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关于认证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保世博、谋转型、促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有效履职,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以完善立法规范认证市场秩序为突破口,以着力推进认证监督管理工作为抓手,以强化认证监管执法为手段,以提高认证工作有效性为重点,以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着力点,以服务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和安全保障为落脚点,着力发挥认证认可基础作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进一步推动本市认证认可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提升本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社会效力作出更大的努力,为全面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服务“世博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总体思路
  
  根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2010年认证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建设两大体系、突出三项课题、聚焦四类重点。即:紧紧围绕“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立法这一中心,努力建设“检验检测数据平台系统、认证监管执法系统”两大体系,突出做好“实验室风险管理、检验机构资质资格管理模式、认证工作有效性”三项课题研究,聚焦“世博安全保障、十二五规划、经济结构转型、质检基地建设”四类重点工作,努力促使本市认证工作的政策导向更加准确、工作重点更加突出、工作体制更加完善、管理方式更加科学。
  
  四、主要工作
  
  (一)严格规划审批,把好市场准入关
  
  1.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行政许可。对首次申请资质认定的评审以及重点、热点领域中的评审,开展评审工作质量评价工作,从源头上把关,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整体水准,同时,进一步统一评审尺度,完善评审工作程序,提高评审工作质量。
  
  2.进一步优化质检机构授权审批。对新建、扩项的质检机构严格审查认可/验收资质认定,严把质检机构授权审批关。融合审查认可/验收、计量认证行政审批事项,合并实施质检机构审查认可/验收,计量认证的评审、评价、考核工作。对申请实验室认可的质检机构,审查认可/验收、计量认证可与实验室认可评审工作合并实施,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评审。
  
  3.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管理。对迁址、改建及增加检测线、增加检验车型的安检机构严格资格许可,严把安检机构行政许可关。融合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计量认证行政审批事项,对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计量认证的申请及其受理、现场审查、发证一并办理,方便行政相对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4.进一步完善认证咨询机构资质审批。制定“上海市认证咨询机构审批指南”,进一步规范认证咨询机构审批流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会同区、县质量技监局和技术专家共同组织核查,严格认证咨询机构准入,促进认证咨询机构工作质量和获证组织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年底前,认证咨询机构资质申请交由受理大厅统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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