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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六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六政[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3-03
【实施时间】 2010-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6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六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2010年2月27日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三日

  
  
六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领导下,按照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
  
  三、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奋发进取,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市政府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职权,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
  
  第二章 政府组成人员职责
  
  五、市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
  
  六、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工作,副市长、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
  
  七、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八、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
  
  九、市长出国访问期间,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工作。
  
  十、市政府组成部门的主任、局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市政府其他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工作机构工作。
  
  第三章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十一、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十二、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创新经济管理制度和方式,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十三、加强市场监管,特别是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十四、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完善社会管理制度,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
  
  十五、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政策,改进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强公共设施建设,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进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逐步形成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四章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十六、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重大决策调查研究,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集中民智,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决策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十七、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规范性文件、政府性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预算外重大资金安排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市政府集体研究决定。
  
  十八、各部门提请市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涉及相关部门和各县区的,必须事先征求意见和充分协商; 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十九、市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及时向市委报告。对依法应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及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主动提请讨论决定。就全局性工作和政协委员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主动与市政协协商。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 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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