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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六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六政[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3-03
【实施时间】 2010-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6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接上页]

  二十、市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六安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要求行使行政权力,强化责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并完善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
  
  二十一、市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制定、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提请市政府讨论或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由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查或组织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承办。
  
  二十二、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由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或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市政府备案,由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二十三、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现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建立和实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并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目标管理。
  
  第六章 推行政务公开
  
  二十四、市政府及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十五、市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保密外,都要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公开,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二十六、发挥政务服务中心、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的平台作用,公开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结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十七、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监督检查、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第七章 加强行政监督
  
  二十八、市政府要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依法备案规范性文件;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十九、市政府及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司法监督;同时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司法监督和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市政府报告。
  
  三十、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十一、市政府及各部门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要坚持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
  
  三十二、市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重视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对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核查、及时整改并向市政府报告。
  
  第八章 工作安排布局
  
  三十三、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研究谋划,提高系统性和预见性,搞好年度工作安排布局,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三十四、市政府提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确定需要讨论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制发的重要公文等事项,形成市政府年度工作安排布局,下发执行。
  
  三十五、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年度工作安排布局,并在年中和年末向市政府报告执行情况。市政府办公室适时作出通报。
  
  第九章 会议制度
  
  三十六、市政府实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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