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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建设局
【发文字号】 石建[2010]24号
【颁布时间】 2010-03-12
【实施时间】 2010-03-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7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省会“工地抑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是建立执法人员岗位责任考评制度。建设局组成以主管局长为组长,建管处、监察室、政策法规处相关人员参加的督导组,采取日常和阶段相结合的方式负责对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依据考评结果奖优罚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工作绩效与奖金、补贴、晋升、调资和评先挂钩,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心。
  
  四是对建设、施工单位实行严格奖惩制度。对施工现场管理好、扬尘控制措施到位的建设、施工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现场管理差、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的建设、施工单位,依情节分别给予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工整改、行政处罚、停止招投标活动、记入行政执法相对人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申请降低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清出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等处理。
  
  五是建立周例会制度。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活动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各片组长参加的调度会,听取各执法检查组汇报,掌握一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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