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6、队伍建设中学历、职称、培训三项,如机构中单设政府采购部门的,以该部门人员为考核对象,如未单设政府采购部门的,以被考核机构为考核对象。 附2: 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表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填表人类别 □财政部门□审计、监察等监督部门□采购单位□供应商 □专家□其他 填表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对集中采购 机构的评价 项目 评分(每项20分总分100分) 政策理论业务水平 公开、公平、公正及规范操作水平 工作效率 服务态度 采购结果 合计得分 意见及建议 填表人(采购经办部门)签字盖章:日期: 附3: 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情况汇总表 考核小组: 本小组初评平均分: 全省初评平均分: 本地区复核平均分: 本地区被复核单位初评平均分: 地区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定性考核情况 定量考核情况 总分 财政部门评价得分 审计、监察等监督部门 采购人、供应商、专家等 小计 初评分 复核分 小组差别折算系数 复核差别折算系数 换算后得分 评价单位数 平均 得分 评价单位数 平均 得分 填表说明:1、本表按考核小组填列。2、设区市以上集中采购机构无需填写所有涉及复核的栏目,未被复核的县(市、区)集中采购机构无需填写“复核分”栏目。3、全省初评平均分分设区市以上、县(市、区)两个序列进行统计。4、小组差别折算系数=全省初评平均分÷本考核小组初评平均分,复核差别折算系数=本地区复核平均分÷本地区被复核单位初评平均分,总分=定性考核得分小计+定量考核换算后得分。5、定量考核换算后得分计算方式:设区市以上集中采购机构为“初评分×小组差别折算系数”,县(市、区)集中采购机构为“初评分×小组差别折算系数×复核差别折算系数”。 小组长: 小组成员: 填表时间: 附4: 浙江省县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地区交叉表 考核部门 负责考核地区 杭州市财政局 丽水 宁波市财政局 杭州 温州市财政局 宁波 嘉兴市财政局 衢州 湖州市财政局 舟山 绍兴市财政局 嘉兴 金华市财政局 台州 衢州市财政局 湖州 舟山市财政局 绍兴 台州市财政局 温州 丽水市财政局 金华(义乌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