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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监督管理 各省(区、市)要与项目县(场、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明确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的目标任务、技术指标、质量标准、资金管理以及奖惩办法等。 各级农业行政管理及财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合同,加强项目检查指导,及时掌握项目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效果评价等情况。加强项目考核,完善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把农民满意度、技术普及率和配方施肥到田率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对示范创建县要强化目标考核和过程管理,完善制度和机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建立项目管理奖惩制度,对项目管理规范、经验典型、成效突出的项目县(场、单位)给予重点支持。对项目管理不规范、专业人员队伍缺乏、当地政府重视不够、项目实施效果不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县(场、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取消其项目资格,不再安排项目资金,并依法依纪处理。 要加强肥料质量监管,特别要注重对配方肥质量的监管,建立配方肥生产质量追溯制度,定期组织肥料市场抽查,切实维护合法企业的权益,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