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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部分京外企业驻京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扎实推进国资委直属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要求,结合国资委直属机关实际,直属机关党委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国资委直属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直属机关党委 2010年4月2日 关于推进国资委直属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国资委成立以来,为提高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探索一条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路,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国资委党委的要求,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把抓学习放在重要位置,结合业务工作学习国资监管知识,探索企业发展规律,对牢固树立出资人意识,正确把握出资人定位,明确国资监管思路,建立和完善国资监管法规,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以及各单位业务工作的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战略部署,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要求,结合国资委直属机关实际,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基本要求 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肩负着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使命。特别是在当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应对后金融危机时期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和更加激烈竞争的关键时期,更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深刻领会党中央作出推进学习型政党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意义,通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改善我们的学习,增强学习效果,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更好地完成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我们的重要任务。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明确指导思想、突出实践特色,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直属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提高学习兴趣、养成学习习惯、掌握学习方法。加强学习管理,健全学习制度,使学习成为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要把学习的落脚点放在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上,不断提高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和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能力,提高推进各单位业务工作的能力,履行好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国资委的职责。 (二)突出国资监管特色。国资委是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出资人特色,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同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大任务结合起来,同推进中央企业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结合起来,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出资人队伍结合起来,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同时根据直属单位、直管协会、管理局系统、京外企业驻京单位的业务范围和工作特点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做好本单位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抓住学习重点 结合国资委直属机关的实际,从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出发,科学设计学习内容,精心安排学习活动,努力提高学习实效。 (一)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坚定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和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增强做好本单位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二)抓好前沿性知识理论的学习。积极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市场经济、国际关系、社会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围绕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中带有全局性、体制性、战略性的问题进行深入学习思考,不断拓展视野,把握世界经济格局的新变化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新趋势新规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创造性。 (三) 抓好业务知识的学习。着眼于提高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引导党员干部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和把握科学发展、国资监管、企业发展和经济运行“四个规律”,学习企业管理、财务审计、产权管理、公司法规、薪酬分配、董事会建设等业务知识,加强对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的探索研究,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出资人干部队伍。直管协会要加强经济运行和行业管理等知识的学习,提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能力。直属单位、管理局系统以及部分企业驻京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本岗位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