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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发[2010]33号
【颁布时间】 2010-04-12
【实施时间】 2010-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5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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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良种品牌开发工程。制定全省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划、畜禽遗传资源保护规划和良种推广指导目录,建设一批高起点、规模大的畜禽原种场和扩繁场,加快构建原种场、扩繁场、商品场相互配套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扶持10家大型畜牧企业从事地方畜禽品种的产业化开发,加强濒危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培育一批风味好、价格高、潜力大的具有山东地方特色的畜禽品种,打出山东的品牌。建设7个省级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加强省级种公牛站、6个省级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站、150个县级生猪人工授精站建设,提升良种制种供种水平,逐步建立种畜禽生产、测定拍卖、推广利用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二)实施生态养殖示范工程。选择养殖基础高、产业体系全、组织经营好、综合实力强的畜牧主产县,以规范场区布局、养殖场舍改造、信息化装备、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备为主,设立专项资金,支持5000个畜禽养殖场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开展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创建行动,逐步形成大中型高标准畜禽养殖场、畜牧养殖小区和家庭牧场并存互促的养殖格局。进一步抓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畜牧基地、沿黄畜牧产业带、山东半岛高端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鲁南生猪产业带等畜牧业重点区域发展布局,落实畜禽养殖场区备案管理制度,扶持推广“干湿分离、粪便制肥;节水养殖、废水回用;沼气净化、沼液施肥;种养结合、设施配套”的循环生态养殖技术,确立现代养殖方式,发展循环经济。在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实施100万亩草场,年出栏200万头肉牛、1000万头生猪、500万只肉羊、8亿只肉禽和存栏50万头奶牛生态养殖建设规划,把黄河三角洲建成全国重要的生态畜牧业生产、加工、出口基地。
  
  (三)实施动物疫病防控工程。建立畜牧兽医与卫生管理部门信息沟通和联防联控机制,开展对重大人畜共患病的净化行动。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落实队伍、资金、技术、物资储备,提高应急能力。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所需疫苗、耗材、人工、监测及应急物资储备经费列入省市县财政预算。大力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省建设。完善动物防疫、检疫和监督基础设施,尽快建成省级和5个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完善市县乡基层动物防疫设施建设。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冷链体系建设。支持建设15个省级动物疫情测报站和信息平台。加强33个省际间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加强进境种畜禽隔离检疫场所的建设和维护,防止国外疫病疫情的传入。加快胶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的国家评估和国际认证。
  
  (四)实施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制定《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0-2015)》,严格畜禽饲养场户和畜产品加工企业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支持力度,将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作为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新建省级畜牧环境检验检测实验室,扶持4个省级、6个区域性及100个县级饲料、兽药、畜产品、牧草等公益性检验检测实验室改善条件。逐步形成以企业生产检验为基础、省级评估认证检测为龙头、县级日常监管检测为主体、市级仲裁复查检测为补充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支持800个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改造,完成发证工作,做好常规性质量检测,强化质量监管,确保乳品质量安全。对出口饲养场、供大中城市饲养场,进一步落实备案制度,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格畜牧业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五)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大力引进和培育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推行畜产品加工分级管理制度,扶持畜产品加工企业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提高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不断延伸和拓展产业链条,增加附加值,提升国内外市场竞争力。落实140家省级以上畜牧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对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给予重点扶持。2015年,全省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畜产品加工企业达6家以上,过50亿元的15家以上,中国名牌或驰名商标200个。加强畜产品质量和消费宣传,创新销售形式,方便城乡居民消费,培养成熟的消费群体。深化与沪杭宁、京津塘地区的产销合作,组织产销对接会、产品订货会。逐步增加长三角地区生猪、家禽及其产品,京津塘地区生猪、牛羊及其产品供应量。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最大限度地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合作对象从以日、韩、东南亚等周边国家和地区为主,转向多方位并举,增强对欧盟、中东和非洲等新型市场的开拓力度,扩大同发展中国家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畜产品出口规模,进一步提升畜牧业外向度。支持20个大型畜禽批发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畜禽拍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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