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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发[2010]33号
【颁布时间】 2010-04-12
【实施时间】 2010-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5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

[接上页]

  (六)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加大农业良种工程、重大科技专项、技术创新工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资金投入对畜牧业的支持力度。依托省农业科学院、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等单位,整合科研、教学、推广、应用等单位的技术力量,扶持建设10家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开展良种培育、畜禽饲养、疫病防治、信息装备和环境净化等科研攻关。围绕畜牧重点产业和领域,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建设20家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0家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畜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畜牧兽医高端人才培养,培育科研创新团队,积极引进管理和技术人才,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人才带项目搞开发,对畜牧科研、技术推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奖励。支持完善省市县乡四级畜牧兽医信息网络建设,搞好软件开发,发展终端用户。定期发布畜牧兽医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支持畜牧兽医推广单位、畜牧合作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自然养猪法、奶牛全混合日粮饲喂、生猪人工授精、动物疫病程序化免疫等先进适用技术。制定实施畜牧从业和服务人员培训计划,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家畜配种员和畜牧合作组织人员列入“阳光工程”培训对象,加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力度。
  
  (七)实施饲料兽药优化升级工程。支持50家饲料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示范项目,加强技术改造,加快联合重组,扩大饲料、兽药等生产企业规模,建立现代企业经营制度,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年产值过100亿元的饲料企业3家,过50亿元的饲料企业5家。支持秸秆、牧草饲料开发利用,加快发展秸秆饲料,推广优质饲草饲料作物种植,努力实现区域性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三元种植结构,比重达到10%以上,青贮氨化秸秆4000万吨。加快开发安全高效低残留的新型兽药,严格落实兽药生产企业GMP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加强兽药合理使用指导,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养殖环节用药行为。培育年产值过10亿元的兽药企业2家,过亿元的兽药企业10家。
  
  (八)实施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工程。帮助农民增加资金投入、提高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增强家庭经营集约化水平。围绕畜产品加工企业、市场需求,组织畜禽饲养、饲草饲料生产等合作社,解决家庭经营中生产、加工、销售、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问题。引导农村党员干部、特别是村两委干部以及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民,带头发展合作社;引导县乡畜牧兽医服务部门和各种社会力量兴办的服务实体、畜产品加工企业、供销合作社等参与发展合作社。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支持建设1000家畜牧示范合作社。组织畜牧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技术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作用。
  
  四、政策保障
  
  (一)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畜禽良种工程、畜禽良种推广、秸秆养畜、饲养场面源污染防治等投资。认真实施国家生猪、奶牛等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区建设项目。加大对肉牛、肉羊养殖场区建设改造的投资力度。加大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防疫检疫基础设施、疫病监测预警体系、防疫屏障体系、动物隔离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疫病监测净化等投入。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检验监测任务,加大对动物疫病、饲料、兽药、畜产品质量、种畜禽、饲养环境、牧草检验检测实验室等基础设施的投入,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开展正常的检验监测活动。
  
  (二)强化对畜牧业的财税扶持。继续实施奶牛、生猪、肉牛良种补贴,加大对畜牧机械、饲草饲料机械等畜牧业农机具的补贴力度;积极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政策,适当提高补贴标准,逐步完善补贴机制。加大畜牧业科技创新、农业良种工程和农业重大科技专项投入,积极支持畜禽新品种培育、畜牧兽医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启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健全现代畜牧业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落实强制免疫疫苗经费。为动物疫病、饲料、兽药、畜产品、种畜禽、畜牧环境、牧草的监测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逐步增加畜禽标准化养殖、家畜配种改良站点建设、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秸秆养畜、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畜牧业科研推广和农民培训等专项投入。落实饲料加工企业免征增值税以及进口种畜禽、牧草种子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初级畜产品加工优惠扶持政策。清理畜禽养殖和屠宰加工环节的不合理税费,减轻养殖场户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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