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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4-27
【实施时间】 2010-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1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的通知

[接上页]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23.开展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科技支撑工程,引进符合沟域特点、产业发展前景好的优新品种,研究生态友好、经济高效的农林(养)复合系统,推动沟域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科委主任闫傲霜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24.创立首都新农村建设科技创新服务联盟。支持该联盟开展重大产业技术创新活动,创新运行机制,促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科委主任闫傲霜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25.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加快推进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建立村级农业综合服务点,推行农业科技特设岗位计划,在以种养业为主的村设置1名全科推广员。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业局局长赵根武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26.编制都市型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围绕产前、产中、产后的关键环节,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委主任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气象局、市商务委、市供销合作总社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27.加强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3年行动计划,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打造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业局局长赵根武
  
  协办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质监局、市食品办、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委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28.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现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率100%,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面100%。全面落实《北京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建设畜牧兽医社会责任主体、监督监管、绩效评价3大体系,启动畜禽养殖生物安全隔离区试点建设工程、奶牛布鲁氏菌病及结核病净化工程、畜牧兽医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业局局长赵根武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29.大力推进“221信息平台”应用推广工作,提高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委主任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30.制定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和综合管理办法,推进乡村旅游与都市旅游在接待机构、市场、服务产品、旅游商品等方面的对接。开展乡村旅游现状调查,培育乡村旅游新产品,打造乡村旅游特色业态聚集区和旅游集散特色镇。推行乡村旅游新业态标准。鼓励民俗旅游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旅游局局长张慧光
  
  协办单位:市农委,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31.大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加大家电、汽车、摩托车等产品下乡政策实施力度。落实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政策,并增选1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商务委主任卢彦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32.制定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规划,继续鼓励和支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交易设施,支持检测、监控、信息、结算和垃圾处理等项目改造,拓展完善服务功能;支持冷藏冷冻、加工配送、分拣包装等增值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商务委主任卢彦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工商局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33.推动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鼓励冷链物流及保鲜技术的应用,支持鲜活农产品储存、加工、运输和配送等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建设。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商务委主任卢彦
  
  协办单位:市农委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34.深化农业区域合作,支持本市大型龙头企业在外埠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增强市场控制能力。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委主任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35.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园区化、资本化、规模化发展,培育重点龙头企业上市,引导扶持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推进农产品加工重大项目建设,打造基础设施完善、经济效益良好、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作用突出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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