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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63.探索集体林业经营权抵押贷款具体办法。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开展集体林业经营权抵押贷款,拓宽林业融资渠道。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金融局局长王红 协办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北京银监局,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北京银行等在京银行业金融机构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64.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完成450个集体经营组织改革任务。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委主任王孝东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65.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培育50个以上市级示范社。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委主任王孝东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66.加快培育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加快设立村镇银行,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不断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布局。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金融局局长王红 协办单位:北京银监局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67.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针对农村特点,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在银行间市场探索发行涉农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创新产品。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金融局局长王红 协办单位:北京银监局、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北京银行等在京银行业金融机构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68.综合协调农业投资公司、农业担保公司、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等农业投融资平台重大事项,充分发挥农业投融资平台作用。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金融局局长王红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69.加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力度。总结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等“三信工程”经验,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金融局局长王红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70.加大对涉农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服务力度。加强对涉农企业的上市辅导和政策支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及其他涉农企业上市融资。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金融局局长王红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71.推动本市农副产品交易所建设,支持交易所投融资工作,探索交易方式、增加交易品种、制定交易规则。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金融局局长王红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农业投资公司,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72.举办“北京农村金融论坛”活动,推动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金融局局长王红 协办单位:大兴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73.制定金融支农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给予定向费用补贴。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金融局局长王红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74.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培养、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机制,落实“一定三有”政策。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吕和顺 协办单位:市委农工委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75.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区县、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党员中选拔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党内民主,扩大村党组织书记“直选”范围,选优配强村党组织班子。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吕和顺 协办单位:市委农工委 完成时限:2010年3月底 76.认真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城乡结合部地区党建工作,制定关于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作用的意见,深入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帮扶、城乡党员结对互助等活动,以城乡结合部50个重点村为突破口,研究探索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地区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吕和顺 协办单位:市委农工委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77.加强农村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基本制度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向农村基层有公共权力的部门和岗位延伸。稳步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加大对中央及市委、市政府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决策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以及乡村干部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