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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质监局
【颁布时间】 2010-04-14
【实施时间】 2010-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6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质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化工作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化建设,规范信息化管理,我局制订了《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化工作管理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0年四月十四日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化工作管理若干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市局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管理,确保全局信息化系统规范有效、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局信息化规划、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软件开发和应用维护、数据开发和利用、网络安全、信息化队伍建设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局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分管信息化的局领导、各处室负责人等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国家局、省局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组织协调全市质监系统计算机网络与信息资源安全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协调跨业务部门、单位的重大信息化工程和信息资源共享的有关问题;
  
  (四)建立全市系统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分管信息化的副主任和信息办成员等人员组成。办公室职责:
  
  (一)做好全市质监系统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规划;
  
  (二)负责全市质监系统信息化工作的管理与协调;
  
  (三)对全市质监系统信息化工作的实施进行指导;
  
  (四)负责组织推进全市质监系统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应用;
  
  (五)负责市局信息化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局中心机房的日常管理;
  
  (六)组织对全市质监系统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七)落实领导小组的决议,组织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会议制度
  
  (一)例会制度。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定信息化预、决算,信息化规划、信息化建设资金来源等重大信息化事项,确定涉及多个部门的软件和数据库责任部门。
  
  (二)专题会议制度。针对系统信息化工作的某一重大事项,可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开专题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专题会议。
  
  第五条 信息办为办公室的日常办事机构,全权处理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化技术管理工作,并代为处理受办公室委托的行政管理事务。
  
  第六条 规划财务处负责已列入计划的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的筹措,并对信息化工作的财务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各业务部门指定一名同志负责本科室信息化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 设备管理
  
  第八条 设备管理
  
  (一)本规定所指的设备管理主要指除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数码相机、摄像机和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外的信息网络设备的配备、管理、更新和维修,不包括具体采购工作。具体设备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办公设备,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服务器及相关配件等机房硬件以及网络设施。
  
  (二)新购设备在接入系统网络(包括电子政务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前,设备使用人必须填写《入网设备登记表》,向信息办书面申报技术认定,申报内容包括:名称、型号规格、购置时间、保修期、供应商、使用部门和使用人、配置清单等。在确认技术性能符合系统网络要求后,信息办分配网络地址,安装必要的应用软件,并准予入网。
  
  未经信息办技术认定擅自将设备接入系统网络的,应当禁止其使用系统网络,并予以通报。
  
  (三)保修期内的设备由采购部门负责联系供应商进行维修保养。设备超出保修期后,采购部门应及时提请信息办将设备纳入内部维修保养,由信息办统一规划设备维修保养。
  
  (四)在设备的采购管理、监督管理、登记建档和报废以及使用管理等执行局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机房硬件和网络设施的采购计划申报、标书制订、技术评审(标)、质量验收以及其他设备采购前技术咨询和质量验收等工作由信息办负责落实。
  
  第三章 软件开发应用维护
  
  第九条 本规定中的软件是指重大电子政务建设项目、业务系统及辅助性信息化系统。开发新软件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立项。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及概况,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需求分析,项目建设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等。
  
  第十条 在需求调研阶段,业务部门负责一次性提出软件准确详细完整的需求,提供数据输入输出表格样本及填表说明等需要固化的资料。信息办对业务部门提供技术上的协助和指导。对有流程的软件,若流程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定的,该流程需经法规处审核,其他情况下需经分管局领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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