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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5月16日前,由区县将各招生学校推荐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统一进行网上公示。 第二步:破格生录取 符合破格录取条件的考生,须由初中学校申报、区县汇总、经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破格录取(占规模内特长生计划)。破格录取的考生名单由区县教育局审核确认后,于5月16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与推荐录取名单一并进行网上公示。 第三步:学科特长生自主录取 首先,由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根据考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四个学科的中考成绩,按照相关学校各学科招生总数的1.5倍分别划定各学科特长生录取范围;其次,由高中学校在录取范围内考生中综合考察学生情况,确定拟录取考生;第三,由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提供的考生信息按程序通知考生并征得考生及家长同意后,确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信息技术学科特长生的录取,由相关招生学校在全市范围内根据考生学科竞赛成绩自主录取并进行公示。第四,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在全市普通高中集中录取之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学科特长生占规模内招生计划。 第四步:指标分配录取 (1)各区县将本区域内部分高中学校至少60%的规模内招生指标,依据各初中学校(含区域内市属初中和民办初中,下同)应届在籍且在读的初中毕业生数和对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权重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分配结果应在5月17日前予以公布。 (2)按照各录取学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数,将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应届在籍且在读考生按照中考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打印录取名单。 第五步:规模内剩余招生计划录取(综合录取) (1)根据考生志愿,以区县为单位,由计算机根据招生计划(含指标生人数,不含特长生计划、扩班额计划、已录取的推荐生和破格生人数)按1:1.1的比例,对报考本区县普通高中的考生成绩排序,划定提档分数线。然后由区县确定本区县内招生学校录取顺序。 (2)由计算机根据各区县提供的录取顺序和考生志愿,以招生学校为单位分别按照招生计划,首先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规模内剩余计划,打印录取名单。 (3)规模内特长生录取 规模内计划中的特长生的录取,按批准的各类规模内特长生计划,从中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规模内计划录取分数线80% 的考生中,根据报考特长生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录取不满,剩余特长生计划转为规模内非特长生计划,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第六步:三限生的录取 (1)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预录取完成扩班的三限生计划,打印预录取名单。 (2)扩班额三限生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和经市教育局审核预录取的考生。以扩班额计划录取的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所在区县提档线的70%。 第七步:提取档案,公布录取名单 各学校按录取名单和预录取名单提取考生档案,张榜公布本校录取考生名单,并书面通知预录取考生。 在录取时,若出现并列名次的考生,超出招生计划时,超出的考生依次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外地市招生计划的录取办法 经省批准有面向外地市招生计划的学校所录取的市外学生,要在集中录取期间,由招生学校持考生的户籍材料和当地教育部门盖章的中考成绩及学籍档案,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3.收费和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1)规模内录取考生计划完成并张榜公布录取名单以后,可通过发放预录取通知书、与考生及考生家长见面等多种方式,在家长量力自愿的前提下,组织三限生录取考生交费和正式通知书的发放。此前不得对考生和家长做任何形式的许诺,不得先行收取和截留报名资料,不得收取考生及考生家长任何费用。先期同意交费上学并已按规定程序被预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又未交费的,不得强求学生交费,可取消入学资格。招生学校在组织三限生录取学生交费期间,学校领导要靠上,要对考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 (2)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收费标准。同一所学校内,三限生录取的学生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要严格按区县教育(教体)局规定的时间交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实行票款分离,所收费用一律交同级财政专户。三限生录取的学生录取手续办理及交费时间应与正式报到的时间有间隔。三限生录取的学生办理交费手续后,领取同规模内录取学生同样的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与入学同其他录取学生同等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