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淄教基字[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04-14
【实施时间】 2010-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7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细则》的通知

[接上页]

  (3)要进一步严密招生的各个环节,严密工作程序,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按所在区县教育(教体)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将规模内录取考生分推荐生录取名单、破格生录取名单、学科特长生自主录取名单、指标生录取名单、统招生录取名单、特长生录取名单、调整特长生计划录取名单张榜公布录取结果,每一类名单均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三限生计划录取的考生,由招生学校通过发放预录取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考生。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格式,区县教育(教体)局印制。
  
  4.高中新生学籍注册办法
  
  各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程序录取的考生,报到手续办理完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即取得高中学籍。规定报到时间结束后,由高中学校将未报到考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根据最终整理后的录取信息为每位学生编排高中注册学籍号,并在开学前下发到各高中学校。各学校要于7月23日前把未按期报到考生名单、相应考生信息数据库经所在区县教育(教体)局基教科审核后(同时退交未报到考生档案)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核准,过期不再受理。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动本细则,将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中考招生期间,通过淄博教育信息网公布有关招生政策、工作动态等情况。网址:http://www.zbedu.gov.cn
  
  http://www.zbedu.net
  
  http://jichu.zbedu.net
  
  附件1:中考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分工
  
  附件2:中考特殊考生登记表(样表)
  
  附件3:淄博市中考报考志愿表(样表)
  
  附件4:普通高中招生推荐生申请表
  
  附件1:
  
  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分工
  
  第一阶段:根据中考招生意见制定有关工作细则(5月8日前)
  
  1、根据中考招生意见制定以下细则和意见(基教科)
  
  (1)报名、考务、阅卷及志愿填报、录取工作细则(基教科)
  
  (2)体育考试、艺体特长生测试工作细则(体卫艺科)
  
  (3)制定各考查科目考查方案 (区县有关科室)
  
  (4)关于中考招生报名考务费收取及管理的意见(计财科)
  
  2、中考考试报名、考场编排、阅卷计算机程序设计(基教科)
  
  3、对各学校招收特长生申请研究批复 (基教科、体卫艺科)
  
  4、下达招生计划(计财科)
  
  5、组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结果上报(区县基教科及初中学校)
  
  第二阶段:推荐生和破格生录取(5月16日前)
  
  1、各学校推荐生(含破格生)计划申报、审核、公布(高中学校、区县及市基教科)
  
  2、推荐生和破格生录取结果汇总、公示;(区县及市基教科)
  
  3、指标计划分配结果公布(区县基教科)
  
  第三阶段:考生报名和考前安排(6月17日前)
  
  1、组织考生报名、资格审查(5月19日前 区县基教科)
  
  2、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考生信息光盘(5月27日前 区县基教科)
  
  4、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及成绩上报 (6月1日前 区县体卫艺科)
  
  5、文化课考试考场编排,打印下发准考证(6月11日前 区县基教科)
  
  6、安排考点、考场,并选聘培训监考教师(6月15-17日 区县基教科)
  
  7、体育考试及成绩上报 (6月16日前区县基教科)
  
  第四阶段:文化课考试、阅卷、公布成绩,特长生测试及考查科目考查
  
  1、文化课考试 (6月18-20日 基教科)
  
  2、收取并报送文化课考试试卷 (6月21日区县基教科)
  
  3、文化课考试阅卷人员选调培训 (6月20-21日 教研室)
  
  4、文化课考试阅卷统分 (6月21-7月1日 教研室)
  
  6、考查科目成绩汇总上报(6月27日前市局相关科室)
  
  7、公布成绩,打印、下发考试成绩单(7月3日前后基教科)
  
  第五阶段:考生填报志愿
  
  1、考生填报志愿,交有关材料(区县基教科)
  
  2、将考生志愿录入计算机、复核 (区县基教科)
  
  3、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志愿填报情况光盘 (7月8日前区县基教科)
  
  第六阶段:分别组织各类学校录取
  
  1、中职类学校录取(7月7-11日职教科 招办)
  
  2、普通高中录取 (7月10-18日基教科)
  
  3、未报到考生信息数据库汇总上报 (7月31日前 区县基教科)
  
  4、高中新生学籍注册信息下发至各高中学校 (开学前 基教科)
  
  附件2
  
  淄博市中考特殊考生登记表
  
  
  
  
  
  学籍号
  
  姓名
  
  加分项目代号
  
  审核结果
  
  
  
  
  
  
  
  
  
  
  
  
  
  
  
  
  
  
  
  
  
  
  
  
  
  
  
  
  
  
  
  
  
  
  
  
  
  
  
  
  
  
  
  
  
  
  
  
  
  
  
  
  
  
  
  
  
  
  
  
  
  
  
  
  
  
  
  
  
  
  
  
  
  
  
  
  
  
  
  
  
  
  
  
  
  
  
  
  
  
  
  
  
  
  
  
  
  
  
  
  
  
  
  
  
  
  
  
  
  
  
  
  
  
  
  
  
  
  
  
  
  区县(章): 责任人 时间
  
  加分类别及项目代号:
  
  1、综合类:ZH1烈士子女(20分);ZH2少数民族(10分);ZH3归侨子女(10分);ZH4农村独生女(10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