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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保护广告企业合法权益 加强对广告企业驰、著名商标和企业字号的保护,以及对广告原创作品的版权保护和广告创新技术的专利保护,加大对侵犯广告业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广告原创作品登记、广告作品使用和权利授权工作,探索和建立企业内部的原创作品及策划方案备案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创意创新和广告研发智力劳动成果。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不同类别的多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加快造就一批高级广告人才。依托我省高等院校和部分大型企业,建设广告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广告从业人员广告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和审查员培训等在职培训工作。有序推进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结合发展需求,倡导有针对性地加大国内外广告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吸收先进广告经营和管理经验。 (七)加强广告业技术创新 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文化创意园区、软件园区等,通过资源整合和优势集成,支持数字化音视频、动漫和网络等实用新技术在广告业的应用推广,支持互联网、手机网站、手机报刊、移动电视、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电子杂志等新兴广告媒体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广告企业加强广告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引导环保型、节能型广告材料的广泛运用,支持开发低成本的替代广告材料,提高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水平。鼓励加强自主开发广告相关软件,包括消费者生活与消费习惯分析、品牌评估系统、广告效果预测、广告收视率及风险分析等软件,以先进技术和工艺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八)建立健全公共服务管理体系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广告行业组织建设,把广告行业组织建成广告人之家,充分发挥广告行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等功能作用。完善广告业统计调查制度,加强广告企业广告数据的统计申报和管理,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传播社会文明、弘扬良好道德风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公益广告的策划、创意、制作和传播活动。深化广告业学术理论研究,加强对广告方面文物、标本、个案及史料的搜集、保管与研究,支持建立富有特色的广告资料展示馆,加强广告专业刊物和专门网站建设。 (九)营造广告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建立和完善广告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广告监管体系,巩固和完善广告综合治理机制,落实完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工商部门履行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共同构筑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防范体系。强化广告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发展环境。 (十)加强广告业发展宣传报道 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我省广告业发展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和发展成果,及时发现、总结先进典型,展示广告优秀企业、优秀作品和优秀案例独特的创意和魅力,介绍广告人的创业精神,让受众感受品牌成长的历程,增加社会各界对广告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形成有利于广告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加大对广告业发展的政策扶持 各地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商广字〔2008〕85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07〕1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闽委办发〔2009〕3号),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闽工商广字〔2008〕446号)和《福建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闽财教〔2009〕120号)等有关规定,把广告业作为我省鼓励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的重点领域,加大扶持力度。 (一)加大广告业投入。加大政府对广告业的扶持力度,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贴息、奖励、项目补助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做强做大我省广告产业。建立广告业投入的绩效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提高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