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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煤市安监局、徐州煤监分局、各煤矿企业: 近期,全国煤矿相继发生水、火、瓦斯等重特大事故,我省徐州矿务集团公司张双楼煤矿、垞城煤矿相继发生运输、起吊等三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电〔2010〕1号)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开展防治水、防灭火、煤矿建设项目等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江苏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现就近期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近期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检查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监察、落实责任”为主线,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推动煤矿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组长:江苏煤监局局长王向明,副组长:江苏煤监局副局长于宗立,成员由局安全监察处、技术装备处、执法监督处、徐州煤监分局等相关负责人组成。 三、检查安排 (一)综合安全管理检查 1、检查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电〔2010〕1号)。 2、检查内容: 企业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方面: (1)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4)煤矿专项整治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6)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3、时间安排:4月5日开始,5月底结束。5月31日前,各煤矿企业上报自查情况。 (二)水害治理专项检查 1、检查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的通报》(安监总明电〔2010〕13号)。 2、检查内容: (1)《通报》规定的“五查”; (2)《煤矿防治水规定》贯彻执行情况; (3)雨季三防工作准备情况。 3、时间安排:4月10日至5月30日,各煤矿企业自查,5月31日上报自查情况;4月,徐州煤监分局抽查;5月,省局组织督查。 (三)矿井防灭火专项检查 1、检查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防灭火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厅〔2010〕53号)。 2、检查内容: (1)防灭火、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各级各岗位人员防灭火责任制落实情况; (2)矿井电缆和机电设备管理情况; (3)井下使用的空气压缩机的过流、超温等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压缩机的油闪点、压缩机的安装位置及周边环境是否符合规定; (4)煤层的自燃倾向性鉴定及综合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是否按规定安设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防灭火有关仪器、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6)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是否齐全,检查、演习等是否正常进行; 3、时间安排:4月30日前,企业自查,并报自查材料;5月上旬,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督查;5月中旬,省局组织重点监察。 (四)煤矿建设项目专项检查 1、检查依据:国家安监总局 国家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安监总明电〔2010〕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