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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2010]162号
【颁布时间】 2010-05-07
【实施时间】 2010-05-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4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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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设任务:
  
  1.突出抓好城区、开发区、军营、校园的绿化示范建设, 2010~2012年创建省级绿化模范县(市、区)1个、绿色军营3个、绿色校园6个。
  
  着力提高城区绿化水平,加大公园绿地建设力度,新增园林绿地面积41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90公顷。推进大屏山山地公园建设,完善海沧湾公园及市民广场公园建设;推进东孚公园及其他社区公园的建设。实施城市立体绿化,加快城市立交桥、高架桥、坡岸、墙面、屋顶等立体绿化,新增立体绿化10处以上。
  
  2.大力推进村镇绿化, 2010~2012年计划创建绿色乡镇1个、绿色村庄3个,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及绿色村庄都有1处以上的公园绿地。
  
  3.负责辖区内公路、铁路建设红线外的绿色通道防护绿地建设。
  
  4.2010~2012年完成生态风景林建设4388亩,其中2010年生态风景林建设任务1388亩。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分布在蔡尖尾山、太平山、慈济东宫等。
  
  同安区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植树造林和城市绿化工作,建设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推进我市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根据《福建省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意见》、《厦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方案》和《厦门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要求,制定《厦门市同安区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要求:
  
  绿色城市--到2012年,全区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由27%提高到33%以上,绿化覆盖率由31%提高到36%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5平方米提高到8平方米以上。
  
  绿色村镇--到2012年,全区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到18%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
  
  绿色通道--到2012年,已通车的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继续保持100%,国省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到95%以上,铁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到95%以上,县乡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到75%以上。
  
  绿色屏障--到2012年,全区主要交通干线一重山、重点流域一重山和沿海基干林带的宜林地的绿化程度达到100%,一重山低质低效林分补植改造面达到90%以上,主要江河和中型以上水库一重山的水土流失治理率提高到90%以上。
  
  二、建设任务:
  
  1.突出抓好城区、开发区、军营、校园的绿化示范建设, 2010~2012年创建省级绿化模范县(市、区)1个、绿色开发区1个、绿色军营9个、绿色校园9个。
  
  着力提高城区绿化水平,加大公园绿地建设力度,新增园林绿地面积465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20公顷。新建凤岗公园,续建颂园,改扩建双溪公园,推进西山、梅山等山地公园建设以及文笔塔公园、同安滨河公园等公园建设;配合新城建设指挥部做好环东海域片区滨海带状公园建设。实施城市立体绿化,加快城市立交桥、高架桥、坡岸、墙面、屋顶等立体绿化,新增立体绿化10处以上。
  
  2.绿色村镇:大力推进村镇绿化, 2010~2012年计划创建绿色乡镇3个、绿色村庄11个,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及绿色村庄都有1处以上的公园绿地。
  
  3.负责辖区内公路、铁路建设红线外的绿色通道防护绿地建设。
  
  4.2010~2012年完成生态风景林建设9800亩,其中2010年3300亩,项目地点主要分布在同安区竹坝农场,凤南农场,五显镇安炉村,新民镇虎头山、蔡宅村,莲花镇云埔村、莲花村、内田村,小坪林场,祥溪林场等。
  
  配合水利部门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00亩,重点是汀溪水库重要饮用水源范围内。
  
  翔安区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植树造林和城市绿化工作,建设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推进我市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根据《福建省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意见》、《厦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方案》和《厦门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要求,制定《厦门市翔安区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要求:
  
  绿色城市--到2012年,全区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由32%提高到33.5%以上,绿化覆盖率由33%提高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8.5平方米提高到9.5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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