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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5.推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结合市民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务网络平台,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提高运行效能,建成全市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继续完善权力网上运行管理的配套制度,不断放大政务网络平台的综合效应,开展网上沟通互动,促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深化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认真做好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和管理工作,制订出台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办法,实现电子监察向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市场管理等领域拓展。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全面推进市级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年内全面建成。(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6.推进财政预算公开透明。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预算制度,形成覆盖政府所有收支的预算体系。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防止超预算支出。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全面公开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完善财政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监管制度,探索建立财政资金运行监控系统,制订进一步规范各类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制度,全面开展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稽查工作,推进基层财政参与式预算。继续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加强对行政收费、罚款比较集中部门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7.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审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扩大公共政策和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积极探索公开部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结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三)坚持标本兼治,推进政府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8.完善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按照省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形成年工作部署,以监督制约行政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目标,以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和责任追究五项制度为整体框架,以宣传教育、廉洁从政、纠风治乱、权力阳光运行、廉政风险防控、党内民主监督、廉政巡察、国资管理监察、案件发现查处和执行力监督检查为重点,加快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贯彻落实,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权力不滥用。(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9.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由经济型、管制型政府向责任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完成市和市(县)、区及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任务,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编制结构,清理编外人员。深化政府绩效管理改革,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分类指导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评估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两集中、三到位”、“三通四化”改革制度成果,实现行政服务的法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今年全市170个重点项目,要按照“绿色通道”流程,采取联审会办、集中咨询、现场服务、全程跟踪、免费代办等方式,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巩固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成果,加快推进政会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大力实施社区扁平化管理,年内全市城市社区扁平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覆盖面达到30%。推进公共资源公开市场配置的平台和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10.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和决策。推进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程序化,提高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程序意识,确保严格按程序办事,避免执法随意性。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程序,方便群众监督政府。各类行政程序向社会公开,所有行政行为接受社会监督,让行政权力按规范的程序在有效监督下运行。(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 11.继续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进一步拓宽发现腐败案件线索的渠道,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案件,严肃查办利用职权插手和干预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审批和出让、矿产资源开发、招标投标等谋取非法利益案件,严肃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案件。加大追逃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