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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树立全局观念,按照廉政建设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逐项明确责任人和承办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做到领导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检查考核到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地、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敢抓敢管,动真碰硬,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领导责任。要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报告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确保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争创全省党的建设模范区工作的重点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按照《无锡市党风廉政与惩防体系建设2010年工作项目》明确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拟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明确工作重点,逐项落到实处。 (三)支持和保障行政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各级政府机关要加强对监察部门的领导,经常听取监察部门的汇报和建议,促进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健全政府部门行政监察组织体系,凡市监察局没有派驻监察室的政府部门,要内设行政监察机构,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作用,为监察部门实施廉政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创造良好的条件,坚决支持监察部门对各种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确保政令畅通。各级政府机关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专门机关的依法监督,自觉规范施政行为,提高工作水平。要建立健全廉政工作的考核、评价、奖惩、责任追究等制度,务求廉政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四)市级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市级政府机关的廉政建设要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起到表率作用。凡是要求各地、各部门做到的,市级政府机关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准则和有关要求,任何人都不允许搞特殊,还要注意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思想教育,坚持严格要求,防止出现利用领导的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