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四)坚持从严治政,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2.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全面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收入申报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公职人员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任职行为。推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实施廉政档案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廉情信息库。加强对《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管理措施,及时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13.加强廉政教育工作。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行分类、分层、分批廉政教育,大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教育资源整合,构建反腐倡廉教育基础平台和长效机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注重正面引导,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开展反腐倡廉宣传。(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14.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补充保险和职务消费。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负责人和高层管理人员收入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职工代表大会等作用,加强对国有企业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强化对企业兼并重组过程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五)改进政风行风,加强行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15.加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大兴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艰苦奋斗之风,以良好的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深入开展机关作风与效能评议,社会评议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网络评议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成效。每季度的1日到10日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开展一次网络评议。以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重点,加强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完善行政投诉网络,拓宽作风效能投诉受理渠道,及时受理、核查群众投诉。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强化行政问责,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问责力度。(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16.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着力从源头上解决“文山会海”问题,促进政府工作作风的转变。从严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从严控制以市政府名义及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市级机关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大力精减文件、简报。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文件,一律由部门自行或联合发文。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发文,少发纸质文件,最大限度压缩发文数量。严格控制简报和一般性工作信息报送数量。(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17.严格控制庆典、论坛等活动。市政府及各部门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参加企业和社会举办的各类庆典、论坛活动,不为这类活动题词,不发贺信、贺电。对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从严控制,严格管理和规范,逐步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加强和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18.从严控制“三公”消费。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带头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各项支出要精打细算。继续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各级行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购置)办公楼,不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和公款出国(境)。今年各级行政机关因公出国人数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0%。(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 三、工作措施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各级政府、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和行动,自觉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抓好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