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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阿委办[2010]35号
【颁布时间】 2010-02-28
【实施时间】 2010-02-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2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确保2010年城乡居民大幅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确保2010年城乡居民大幅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阿委办〔2010〕35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确保城乡居民大幅增收,是今年我州经济工作的重要目标和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为实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双15%目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城乡居民增收目标
  
  (一)总体目标
  
  确保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4%,达到3416元;力争增长15%以上,达到3526元以上。确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达到15367元;力争增长15%,达到16066元。
  
  (二)产业增收目标任务
  
  种植业增收131元,责任单位:州农业局。
  
  养殖业增收130元,责任单位:州畜牧兽医局。
  
  林业增收40元,责任单位:州林业局。
  
  工业增收20元,责任单位:州经委。
  
  运输业增收33元,责任单位:州运管处。
  
  旅游业增收20元,责任单位:州旅游局。
  
  农村市场增收13.6元,责任单位:州商务局。
  
  劳务和社会保障(含建筑业)增收99元,责任单位: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规划建设局。
  
  国土资源增收47元,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
  
  扶贫开发增收5元,责任单位: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
  
  转移性收入增加31元,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民政局。
  
  二、确保城乡居民大幅度增收的措施
  
  (一)确保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的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产业化经营助农增收。大力推进农产业基地建设;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积极支持龙头企业从事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市场建设;鼓励建立各类专合经济组织,引导企业与专合组织、农牧户建立双赢的利益连结机制、生产风险防范和农牧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
  
  二是通过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助农增收。在稳定粮食的同时,大力发展优质高效蔬菜、水果、豆薯、中药材。重点抓好马铃薯、水果、蔬菜、食用菌、中药材五大特色农业基地,新建改造面积85万亩,综合产量达到110万吨以上。其中,蔬菜增收4840万元、特色水果增收3600万元、中药材增收620万元。
  
  三是大力发展特色畜牧业助农增收。牧区要继续推进现代畜牧产业示范,提高畜牧业生产综合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稳步提高牛羊出栏水平,提高商品率,增加牧民收入。半农半牧区重点建设优质生猪产业基地,优质禽兔基地,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按照规模化、标准化养殖要求,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农牧结合区重点建设优质肉牛、肉羊产业基地和特种养殖基地;引进优质肉牛、肉羊品种,培育地方良种,提升个体生产能力;实施肉牛、肉羊适度规模养殖,推行山羊圈养、藏猪、藏鸡、阿坝蜜蜂生态养殖。
  
  四是变革生产方式,增加科技含量助农增收。实施科技助农增收计划,提升综合生产能力,抓好良种引进培育推广,提高农畜产品品质,增加产品数量。强化动植物防疫监督,保障产品安全。畜牧业要实施种草养畜,在强化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的基础上,着力发展草产业,着力推进设施养殖,逐步从根本上改变靠天养畜现状,发展现代畜牧业。种植业要以高半山为重点,立足土地资源相对丰富这一有利条件,着力优化种植品种,变革生产方式,以设施育苗措施为抓手,大力提高复种指数和单位面积产量;推进基地建设,培育高效、优质支柱产业。
  
  五是狠抓农产品加工销售助农增收。要把特色农产品加工、销售作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合经济组织在农畜产品加工、市场销售中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坚持政府、协会、企业联手,积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请和保护,打造地域品牌、区域品牌。
  
  六是抓好林业发展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助农增收。以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灾后生态重建和森工行业产业发展为抓手,大力发展林产业。力争核桃增产400吨,增收640万元;花椒增产140吨,增收700万元;森林食品增产30吨,增收30万元;林药增产10吨,增收20万元。推进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将国家追加给我州的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林果基地建设,实现恢复生态和农户增收;积极实施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程,对顺利完成补植补造的农户,每亩给予10元的国家公益林生态补偿金;加快集体林改革,争取国家增加对集体公益林的补助。以上措施可增加农牧民人均收入165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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