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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0]53号
【颁布时间】 2010-05-19
【实施时间】 2010-05-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3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河南省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结构减排力度,以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完成减排量为目的,以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参与为方法,确保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3.《河南省“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4.《河南省“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
  
  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
  
  7.《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豫政〔2010〕28号)。
  
  8.省政府与各省辖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
  
  9.《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豫政〔2010〕33号)。
  
  10.《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07〕124号)。
  
  11.《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的通知》(环发〔2007〕183号)。
  
  12.《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发〔2007〕90号)。
  
  13.各省辖市政府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
  
  1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8〕79号)。
  
  15.原省环保局、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8-2010年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规划的通知》(豫环文〔2008〕542号)。
  
  16.《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环保厅等部门2010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0〕11号)。
  
  17.《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0〕9号)。
  
  (三)口径和范围。2010年减排总量绝对值以2009年为基准年,减排率分别以2005年排放量、2009年排放量为基数。其中未纳入总量统计口径的项目不作为减排重点,不考虑不产生污染物排放量动态变化的工程措施。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不论隶属关系,均列入计划范围。
  
  二、减排目标
  
  国家与我省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规定:到2010年年底,河南省化学需氧量年排放总量要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0.8%,即由72.1万吨减少到64.3万吨,削减7.8万吨;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削减14%,即由162.5万吨减少到139.7万吨以内,削减22.8万吨。
  
  2009年环保部核定我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62.62万吨,比2008年下降3.79%,比2005年下降13.2%;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5.5万吨,比2008年下降6.68%,比2005年下降16.6%。2010年我省确定的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62.12万吨和133.9万吨以内,比2009年分别减排0.8%和1.2%,比2005年分别减排13.8%和17.6%。
  
  河南省2005-2009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2010年减排计划表如下:
  
  
  
  
  
  年 度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计划
  
  
  
  化学需氧量
  
  排放量(万吨)
  
  72﹒1
  
  72﹒1
  
  69﹒39
  
  65﹒09
  
  62﹒62
  
  62﹒12
  
  
  
  二氧化硫
  
  排放量(万吨)
  
  162﹒5
  
  162﹒4
  
  156﹒39
  
  145﹒20
  
  135﹒5
  
  133﹒9
  
  
  
  与2005年相比
  
  累计化学需氧量
  
  减排率(%)
  
  -
  
  0
  
  3﹒76
  
  9﹒72
  
  13﹒2
  
  13﹒8
  
  
  
  与2005年相比
  
  累计二氧化硫
  
  减排率(%)
  
  -
  
  0﹒06
  
  3﹒76
  
  10﹒66
  
  16﹒6
  
  17﹒6
  
  各省辖市2010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计划表如下:
  
  
  
  
  
  省辖市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万吨)
  
  二氧化硫排放量
  
  (万吨)
  
  
  
  郑州市
  
  5﹒21
  
  14﹒4
  
  
  
  开封市
  
  2﹒54
  
  2﹒7
  
  
  
  洛阳市
  
  4﹒01
  
  21﹒7
  
  
  
  平顶山市
  
  2﹒82
  
  12﹒3
  
  
  
  安阳市
  
  4﹒5
  
  9﹒8
  
  
  
  鹤壁市
  
  2﹒05
  
  5﹒4
  
  
  
  新乡市
  
  6﹒02
  
  5﹒5
  
  
  
  焦作市
  
  5﹒2
  
  10﹒7
  
  
  
  濮阳市
  
  2﹒5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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