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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发改投资[2010]135号
【颁布时间】 2010-02-26
【实施时间】 2010-0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4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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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框架结构
  
  《浙江省“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成果包括一个规划文本和四个附件。
  
  规划文本拟包括四部分:
  
  第一部分,简要回顾和总结“十一五”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第二部分,把握“十二五”宏观环境,提出重大建设项目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第三部分,依据重大项目选择原则,确定“十二五”重大项目建设内容;第四部分,出台若干有利于完成“十二五”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任务的政策保障措施。
  
  四个附件是:
  
  1、《浙江省“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研究》。由省发展规划研究院负责,对我省“十二五”重大项目建设环境、目标确定依据、要素保障、规划可达性进行研究和分析。
  
  2、11个设区市和义乌市“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由当地政府负责编制,同时作为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
  
  3、部分重点行业“十二五”拟建重大建设项目清单。由省有关部门负责提出。
  
  4、《浙江省“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项目库。
  
  (二)重点领域
  
  各类项目按不同行业分类排列,重点包括以下八类:
  
  1、海洋经济发展带:港口物流业、现代临港特色产业、海产品深加工、海洋旅游、海洋基础设施等项目。
  
  2、产业集聚区:海涂围垦、坡地改造及其它大型成片造地项目等空间开发新平台、产业发展新平台、技术创新平台等项目。
  
  3、中心镇建设: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4、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现代商贸、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义乌商圈等项目。
  
  5、产业转型提升:精品农业、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传统产业提升改造等。
  
  6、节能减排: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公益林建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节能技术改造、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试点项目和CDM等项目。
  
  7、基础设施:水库、水利枢纽、水资源等农林水利设施;火电、核电、新能源、能源储运等四大能源基地,电网、油网、气网等三大能源网络等能源设施;铁路、公路、水运(港口、航道)、民航等交通设施;骨干信息传输网、广播电视数字综合业务网、无线传感网、物联网、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等信息设施;城市轨道交通,城镇防洪、供排水、环保设施、市政道路、绿化等城镇基础设施。
  
  8、公共服务和民生设施:城镇保障用房、社会福利、教育公平、全民健康、文体普及、公共安全等民生项目。
  
  四、规划编制的组织与分工
  
  1、规划编制的分工
  
  规划由省发改委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市、区)发改部门配合,以省发展规划研究院为技术支撑。省发改委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省级相关部门参与承担相关规划的编写,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素材和项目;各市、县(市、区)发改部门研究提出本地区“十二五”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项目;省发改委会同省国土资源、环保、建设等省有关部门负责本规划与其他空间规划的衔接,确保项目落地。
  
  2、规划编制的组织
  
  为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成立规划协调组、起草组和专家组。
  
  规划协调组拟由省政府领导为顾问,省发改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省有关部门和设区市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审定规划编制大纲,确定规划思路,统筹协调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审定规划编制成果。
  
  规划起草组拟由省发改委分管领导为组长,省有关部门处室负责人、设区市发改委分管领导和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有关人员参加,具体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和日常联络工作。
  
  规划专家组拟由省政府咨询委牵头,邀请各行业和科研院所资深专家参加。负责规划的咨询论证,提出有关建议,并结合“五大百亿”、“三个千亿”工程的好的做法,探索树立万亿级工程旗帜,鼓舞全省士气。
  
  五、规划编制的进度安排
  
  规划编制工作包括启动准备、附件形成、规划文本编制、咨询衔接、报省政府审议5个阶段。按照2010年10月前形成送审稿送省政府审议的时间节点,在一年内完成各项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规划启动准备阶段。2010年1~2月,制定并印发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编制大纲,完成市、县(市)拟列入省规划的重大项目预报工作,形成《浙江省“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研究》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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