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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五)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对艾滋病、结核病、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病人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并对其医疗救治费用按规定标准给予减免。按规定标准,对艾滋病特困对象开展生活救助。(牵头实施单位:市卫生局、市民政局) (十六)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2010年,完成省定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任务1100例,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牵头实施单位:市残联) (十七)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1、农村卫生服务。2010年,按照农村卫生民生工程服务体系总体规划,结合各地区划调整情况及中央和省年度投资控制数,完成1所乡镇卫生院、560个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添置填平补齐任务。(牵头实施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局) 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到2010年底,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达到180个;完成全科医师岗位培训130人,社区护士及其他卫技人员岗位培训155人;完成2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建设或修缮及基础设施配备。(牵头实施单位:市卫生局) (十八)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婚前医学检查率50%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100%;完成2所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各乡镇、街道原计划免疫“五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的乙脑、流脑、甲肝等3种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80%以上。(牵头实施单位:市卫生局) (十九)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引导、组织和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努力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政策规定,积极筹措保费补贴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查勘、科学定损、快速理赔,努力提高理赔兑现率。(牵头实施单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切实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通过实施饮水安全工程,使供水水质达到国家爱卫会和卫生部颁发的《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供水量每人每天不低于40升,供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0%。2010年解决19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牵头实施单位:市水务局) (二十一)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深化农村公路建设,打通断头路,推进“村村通”提级延伸连网工程。(牵头实施单位:市交通局) (二十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加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新建、改建、扩建力度,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2010年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增加3000个床位。(牵头实施单位:市民政局) (二十三)农村沼气建设工程。推广农村沼气工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2010年,建设以“一池三改”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户用沼气项目5150个,小区、联户沼气工程供气155户,乡村服务网点85个,县级服务网点4个,大中型沼气工程9处。(牵头实施单位:市农委) (二十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快我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解决全市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2010年,中型水库完成7座、验收6座,国家重点小型水库验收11座,省计划小型水库开工27座、完成26座。(牵头实施单位:市水务局) (二十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无线覆盖工程建设,提高农村广播电视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牵头实施单位:市文广局) (二十六)“农家书屋”工程。加快“农家书屋”建设,到2015年基本覆盖全市所有的行政村,不断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2010年建设186个“农家书屋”。(牵头实施单位:市文广局) (二十七)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繁荣农村文化,实现乡乡有综合文化站建设目标。2010年,完成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牵头实施单位:市文广局) (二十八)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84个行政村每村建设一块混凝土标准篮球场,配备一副标准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牵头实施单位:市体育局) 二、新增实施5项民生工程 (一)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设施较完备、功能较齐全的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2010年,新建、改建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2个,新增床位170张。(牵头实施单位: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