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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经济运行调节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好重要资源和主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保障经济运行平稳;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市级物资储备的建议。 (六)固定资产投资与设计审批科 监测分析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提出深化全市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市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衔接平衡重大建设项目;引导民间资金投向;指导和监督市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重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研究拟订全市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的相关规定;负责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等审批事宜;协调建设工程造价有关计价标准的拟订。 (七)利用外资和财政金融科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规定,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分析全市全社会资金平衡情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建议;参与财政、金融发展规划的制定;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研究提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管理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上报工作,参与企业上市有关工作。 (八)地区经济科 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关规定;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衔接重要矿产资源优化配置;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协调对口支援工作;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协调落实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 (九)农村经济科(市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办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研究拟订全市以工代赈规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办理全市以工代赈项目的有关事宜。 (十)城市发展科(许昌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城镇化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现代城镇体系等重大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定;按规定权限,办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十一)工业发展科 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实施省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规定,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战略支撑产业、产业集聚区、重大产业基地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十二)基础产业科(市铁路建设协调办公室) 统筹全市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市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公路发展的战略、规划;按规定权限,办理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有关事宜。负责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评估、审查工作;协调做好铁路建设有关单位的衔接沟通工作;协调铁路建设投融资等问题;跟踪、收集国内外铁路发展动态、信息。 (十三)高技术产业科 综合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措施;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化项目建设;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