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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确因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影响工作的,要及时向市机构编制部门报告,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予以明确; (6)职责不清事项实行立即上报制度。 (二)市粮食局内部主要工作制度 1.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2.机关信访工作制度;3.机关廉政建设工作制度;4.机关经费管理制度。 八、目标责任 (一)机构基本目标 1.保证粮食收购和粮食储存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粮食工作力争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2.确保完成省定年度购销指导性计划,正常年景下,超额完成30%以上。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不发生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 4.加强对全市粮食市场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行政复议率低于3%。 5.积极开展粮油订单收购工作,确保订单收购率逐年提高,在全省处于先进行列。 6.做好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确保我市军粮供应工作在全省“规范化管理”和“争先创优”活动中名列前3名。 7.做好市级储备粮油和代储的中央、省级储备粮油管理工作, “一符三专四落实”达到100%。 8.做好优质服务和自身建设工作,力争政风行风评议在全省同行业达到先进水平。 (二)承诺责任事项 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粮食系统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安排、布置和落实,定期研究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不断提高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为发展我市粮食经济,创造良好的党风政风环境。 2.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局机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和制度,建立完善安全措施,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防盗、防火、防传染性疾病、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保密及预防其他安全事故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局领导班子对局机关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责任。 建立依法管粮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各项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帮助企业和群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局领导班子对法律监督负全面领导责任。 4.认真履行信访稳定责任。 按照上级关于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对粮食系统信访稳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大力宣传《信访条例》,充分理解条例精神实质,把条例内容落到工作实处,及时调查、处理好每一起上访,杜绝敷衍了事等不负责任现象,真正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机关信访工作制度》办理信访事项,对上级交办的重大信访件,实行领导包案处理,保证上访件得到及时解决和处理。 5.认真履行文明创建责任。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2)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目标管理,努力提高基础性、经常性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深化“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机关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创新和丰富机关文化,尽快达到市级文明单位要求,不断提高创建文明单位的层次和质量。 (4)借鉴吸收经验,丰富创建内涵。以创建工作推动粮食工作上质量、上台阶,促进粮食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6.认真履行提高效能责任。 (1)对市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2)对于市委、市政府的督办件,有时间要求的,争取按要求办结,无时限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企业和申请人提出的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请办事项,必须做到“有求必应,当天办结;当天不结,上门服务;三天不结,报告市府;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7.认真履行部门合作责任。 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努力做到与其它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协调联运服务,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而造成的重复劳动、无效劳动、低效劳动。参与需多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要主动沟通、主动协调,当职责不清发生矛盾时,及时报市机构编制部门甄别区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