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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办[2010]26号
【颁布时间】 2010-02-25
【实施时间】 2010-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7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2)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事件分为一般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事件发生后须在24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应对,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对涉及企业资金供需、银企纠纷、重大政策执行、重大金融活动、重大工作部署等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保证信息传递渠道畅通。
  
  5.职责不清事项即报制度。
  
  (1)本部门严格以“七定”规定为依据履行职能、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
  
  (2)随着形势和工作任务变化需要调整和改变职能、职责的,及时上报市机构编制部门进行重新明确;
  
  (3)在履行职能、职责发生矛盾时,要主动与职能出现交叉的市直单位协调协商,以大局为重,摆正利益和矛盾的关系,协商一致的,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4)在相互协调时,要以服务于改革发展、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基层群众为指导思想,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的“两转两提”为重点;
  
  (5)确因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影响工作的,要及时向市机构编制部门报告,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予以明确;
  
  (6)职责不清事项实行立即上报制度。
  
  (二)内部主要工作制度
  
  1.机关财务管理制度;2. 机关人员考核制度;3. 学习、培训制度;4. 公文和档案管理制度;5. 接待制度;6. 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工作制度;7. 办公用品和设施管理制度;8. 保密制度;9. 印章管理制度;10. 服务承诺制度;11. 限时办结制度;12. 责任追究制度。
  
  九、目标责任
  
  (一)机构基本目标
  
  1.促进金融体制改革,协调解决企业股份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加快农信社改革,组建农村合作银行。进一步扩大村镇银行试点范围,力争在各县(市)组建村镇银行。搞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引导社会闲散资金有序流动。努力引进、协调国内外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在洛设立分支机构。
  
  2.积极开展银企洽谈,构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协调金融机构增加对我市的信贷资金投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较为充足的资金支持。每年的贷款总额和贷款新增额位居全省前列。
  
  3.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上市企业数和上市融资额在全省名列前茅。加大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创业投资、产业投资、投资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联系,组建创业投资公司,积极介入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力争使其尽快上市。
  
  4.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争取将我市其它大宗农产品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增强农业抗险、拒灾能力。
  
  5.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6.建立健全金融信用制度及法规体系,加强金融信用环境建设,支持和帮助银行清收、处置不良贷款,共建政银企和谐信用关系。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秩序稳定。
  
  7.行风政风评议在全省同行业和全市各部门中力争达到先进行列。
  
  (二)承诺责任事项
  
  1.认真为企业和群众办理的实事。
  
  (1)加大协调力度,促进银企合作,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为我市企业开辟通畅的资金供需渠道。
  
  (2)协调解决在洛金融机构改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我市金融业健康发展。
  
  (3)创新金融产品,为我市企业提供更加完善、多元化的金融产品服务。
  
  (4)进一步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和品种,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试点,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配套和财政扶持资金,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5)及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上市直接融资,促使其进一步做大做强。
  
  (6)采取多种金融支持政策,支持产品有市场、效益好、信誉好的企业和市重点企业、高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扩大其生产规模和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2.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
  
  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对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做好廉政谈话、廉政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加强对职工廉洁自律教育,提高全体职工廉洁从政自觉性,铸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俭节约,克己奉公,严肃工作纪律,恪守工作职责,形成纪律严明、廉洁勤政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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