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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事件分为一般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事件发生后须在24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应对,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对涉及企业资金供需、银企纠纷、重大政策执行、重大金融活动、重大工作部署等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保证信息传递渠道畅通。 5.职责不清事项即报制度。 (1)本部门严格以“七定”规定为依据履行职能、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 (2)随着形势和工作任务变化需要调整和改变职能、职责的,及时上报市机构编制部门进行重新明确; (3)在履行职能、职责发生矛盾时,要主动与职能出现交叉的市直单位协调协商,以大局为重,摆正利益和矛盾的关系,协商一致的,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4)在相互协调时,要以服务于改革发展、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基层群众为指导思想,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的“两转两提”为重点; (5)确因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影响工作的,要及时向市机构编制部门报告,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予以明确; (6)职责不清事项实行立即上报制度。 (二)内部主要工作制度 1.机关财务管理制度;2. 机关人员考核制度;3. 学习、培训制度;4. 公文和档案管理制度;5. 接待制度;6. 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工作制度;7. 办公用品和设施管理制度;8. 保密制度;9. 印章管理制度;10. 服务承诺制度;11. 限时办结制度;12. 责任追究制度。 九、目标责任 (一)机构基本目标 1.促进金融体制改革,协调解决企业股份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加快农信社改革,组建农村合作银行。进一步扩大村镇银行试点范围,力争在各县(市)组建村镇银行。搞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引导社会闲散资金有序流动。努力引进、协调国内外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在洛设立分支机构。 2.积极开展银企洽谈,构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协调金融机构增加对我市的信贷资金投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较为充足的资金支持。每年的贷款总额和贷款新增额位居全省前列。 3.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上市企业数和上市融资额在全省名列前茅。加大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创业投资、产业投资、投资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联系,组建创业投资公司,积极介入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力争使其尽快上市。 4.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争取将我市其它大宗农产品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增强农业抗险、拒灾能力。 5.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6.建立健全金融信用制度及法规体系,加强金融信用环境建设,支持和帮助银行清收、处置不良贷款,共建政银企和谐信用关系。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秩序稳定。 7.行风政风评议在全省同行业和全市各部门中力争达到先进行列。 (二)承诺责任事项 1.认真为企业和群众办理的实事。 (1)加大协调力度,促进银企合作,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为我市企业开辟通畅的资金供需渠道。 (2)协调解决在洛金融机构改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我市金融业健康发展。 (3)创新金融产品,为我市企业提供更加完善、多元化的金融产品服务。 (4)进一步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和品种,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试点,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配套和财政扶持资金,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5)及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上市直接融资,促使其进一步做大做强。 (6)采取多种金融支持政策,支持产品有市场、效益好、信誉好的企业和市重点企业、高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扩大其生产规模和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2.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 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对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做好廉政谈话、廉政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加强对职工廉洁自律教育,提高全体职工廉洁从政自觉性,铸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俭节约,克己奉公,严肃工作纪律,恪守工作职责,形成纪律严明、廉洁勤政的良好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