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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办[2010]26号
【颁布时间】 2010-02-25
【实施时间】 2010-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7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3.认真履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责任。
  
  (1)严厉依法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协调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部门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教育广大群众有效识别非法集资和变相非法集资行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的调查取证工作。对监管部门认定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公安部门迅速查处,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2)采取多种方式堵截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积极支持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债权,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严格规范企业改制行为,严禁借改革、改制、破产等名义,恶意逃废金融债务。
  
  (3)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工作,努力盘活存量资金。运用行政、纪律、法律和经济手段,开展不良资产的清理维权活动,分阶段、分步骤继续抓好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工作。帮助农发行、农行及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借助体制改革,剥离核销不良资产,切实减少不良贷款数量和降低不良贷款比例。
  
  (4)积极认真应对金融机构突发公共事件,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处置,将事件的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之内。
  
  4.认真履行文明创建责任。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2)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目标管理,努力提高基础性、经常性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深化“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机关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创新和丰富金融文化,不断提高创建文明单位的层次和质量;
  
  (4)借鉴吸收经验,丰富创建内涵,以创建工作推动金融办工作上质量上台阶,促进金融办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5.认真履行提高效能责任。
  
  (1)对于市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2)对于市委、市政府的督办事项,有时间要求的,争取按要求办结,无时限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企业和其他纳税人提出的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请办事项,必须做到“有求必应,当天办结;当天不结,上门服务;三天不结,报告市府;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6.认真履行部门合作责任。
  
  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努力做到与其他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协调联动服务,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而造成的重复劳动、无效劳动、低效劳动。参与需多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要主动沟通、主动协调,当职责不清发生矛盾时,及时报市编办甄别区分。
  
  7.认真履行机关文化建设责任。
  
  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机关为目标,按照“和睦、合作、合拍、和谐”的要求,营造机关文化,提高机关效能,激发机关干部想事、谋事,干事、干成事的敬业精神,培养机关干部勇于创新、敢于负责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机关服务发展的活力和后劲。大力弘扬机关主流文化,努力建设民本文化,树立“人民为大”、“以民为本”的理念;建设效率文化,提倡“崇尚行动、雷厉风行”;建设协作文化,提倡“直接沟通,拒绝繁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建设责任文化,领导问责,出现问题找原因,找出原因查责任;建设绩效文化,拒绝拖延,拒绝笼统,拒绝敷衍塞责,关注结果,赏罚分明;建设用人文化,坚持民主用人,讲绩效用人,在主战场考核人,依靠全员选干部,考核执行力提干部;建设爱心文化,提倡“相互尊重、相互鼓励,乐于分享,共同承担”;建设廉政文化,倡导自觉自律,主动接受他律,为职工干事创业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持和智力保障。
  
  十、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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