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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到2011年,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重大疾病防治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010年工作目标:一是改善全市精神卫生、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二是落实传染病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4. 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到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20元;政府预算全额安排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按照规定取得的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2010年工作目标: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15元,开展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编办、市国资委、泸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市物价局、市地税局) (一)总体要求 通过改革管理机制、补偿机制、运行和监管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医疗卫生服务职能,提升其社会效益。公立医院改革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进行。 (二)工作目标 1.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探索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初步建立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方法和形式;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公立医院改革2010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2010年工作目标:一是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二是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管理,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管制度,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三是选择具有一定条件的公立医院进行改革试点,探索公立医院维护公益性与提高效率的具体实现形式;四是在试点医院推行电子病历和100种常见疾病临床路径;五是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六是按照弥补合理成本,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从严重新制定我市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和治疗价格标准,努力降低广大患者医疗检查费用的负担。 2. 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鼓励探索建立医疗服务定价由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的机制,到2011年,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转变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基本完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2010年工作目标:一是研究拟定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进行补偿;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公立医院建设标准,控制医院贷款行为;三是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科学考评医疗服务效率。 3. 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通过招商引资等形式,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逐步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2010年工作目标:一是制定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完善区域卫生规划,明确辖区内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主要功能、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医疗服务领域;二是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