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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徐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徐委发[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2-23
【实施时间】 2010-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0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各部门要成立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班子,重点做好本部门的“三定”工作,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研究制定和上报“三定”规定草案。市编办对各部门“三定”规定草案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报市编委审定,由市政府审批。“三定”规定批复下达后,各部门要尽快完成职能调整、内设机构整合、人员定编定岗等工作,确保改革工作2010年3月底基本完成。
  
  市编办要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检查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门人员,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组织、编制、人事、劳动、财政等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及时做好相关职能、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的划转工作。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肃各项改革纪律,严禁超编进人和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查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我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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