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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和发展的意见 (省财政厅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和发展,提高行业整体执业水平,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行业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注册会计师法为准绳,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以规范执业为目标,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以发展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要求,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审批、监管和行业自律运行机制,不断扩大执业领域和执业范围,全面提升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探索和总结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发展规律,推进事务所依法规范经营,引导事务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结构调整,形成大、中、小事务所合理布局,探索发展个人会计师事务所。力争用3-5年的时间,发展培育5家左右具有一定规模、能够为我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提供综合服务的事务所。发展培育2家左右知名度较高,能够走出省门、融入全国,为国内大型企业和集团公司提供综合服务的大所;用5-10年的时间,打造出内部管理规范、执业质量严格、服务水平精良、社会公信力强、能够满足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小事务所群体。 二、大力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一)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作用,提高行业自律管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注册会计师协会要为事务所吸引、培养和输送高端会计人才提供便利,支持有条件的事务所建立服务网络。会员代表大会要充分发扬会员民主,体现全体会员的愿望,反映会员的呼声,切实代表行业会员的整体利益。建立由会员、专家学者、政府代表等组成的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改善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组成结构,扩大执业人员的比例,适当增加公众人士,提升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切实发挥其在选举、决策、监督、审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切实加强理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设。根据行业自律管理运行机制的特点,以及行业发展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需要,协会理事会要在自律性检查、会员维权、注册、法律咨询等方面建立相应的专业委员会,吸收优秀会员和有关方面专家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切实发挥协会的自律监管职能,强化协会维权和服务功能,增强协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协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要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畅通的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加强对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对协会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支持作用,规范协会的运作机制和工作程序,提高协会决策水平和运行效率。 (三)认真开展事务所合伙人(股东)和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检查工作。协会要探索建立对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审查制度,对其行为能力、执业年限、专业经历、执业质量、诚信状况、管理经历进行全面评价,确保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专业能力。要强化对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的年度检查,重点检查其执业情况、诚信记录、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等,对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拒不履行会员义务等现象,要依法采取措施,确保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队伍的质量。 (四)严格对事务所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的监督检查。协会要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加强对会员执业诚信的教育和引导,组织落实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制度;搞好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规范事务所执业行为,向社会公开披露事务所执业状况信息,促使事务所公平竞争;认真做好行业自律检查工作,严格检查,严格惩戒,树立自律监管权威;探索建立事务所分类监管制度,对于执业质量差、职业道德不规范的事务所要缩短检查周期,进行重点检查。建立专项检查制度,对于采取回扣、恶意作假等违反职业道德承揽业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核实,严肃处理,不断提高对会员的约束和监管力度。宣传表彰诚信行为,披露惩戒失信行为,将行业诚信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