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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发[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2-10
【实施时间】 2010-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7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五、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全面实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建设我省粮食生产核心区。今年要在稳定面积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提升品质。深入推进小麦高产攻关活动、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和玉米振兴计划三大行动,强化关键技术的集成推广,促进良种良法配套和农机农艺结合,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重点建设1200万亩小麦、1100万亩水稻和500万亩玉米核心示范区。精心实施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加快大型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强粮食收购、仓储、加工、物流体系建设,提高粮食产业化水平。增加产粮大县奖补资金,增强产粮大县发展能力。实施科技增粮工程。建立和完善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系统,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
  
  六、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进一步增加专项资金投入,扶持壮大一批重点龙头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一批国家级、世界级农业龙头企业。大力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推动产业整合和集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坚持品牌化战略,集中培育、扶持、推介一批知名品牌,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支持力度,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各级政府扶持的信用担保机构积极开展涉农担保业务,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服务范围。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扶持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出台《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
  
  七、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深入实施畜牧业升级计划,改良畜禽品种,推进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区)建设,力争年内全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继续实施对规模饲养和新增良种奶牛的补贴政策。扎实推进水产跨越工程,实施鱼塘标准化改造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推广生态健康养殖。稳步实施茶产业振兴工程,启动蔬菜产业提升行动,创建一批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推进“一村一品”和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创建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
  
  八、切实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引导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形成一批集研究、中试、转化、推广应用于一体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在种子种苗、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环保、生物质能源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攻关项目。加强农业引智工作。优先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一批农业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立省级农产品加工和农作物生物育种等创新平台。培育一批农业科技型企业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强化县域科技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实施首批16个主要农产品首席专家负责制度。实施种子工程,加快种子企业并购和产业整合,着力培育几家大型种业集团。抓紧建设基层农技推广等公共服务机构,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支持土地深松、秸秆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等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运用。启动建设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争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九、下大力气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和农村非农产业就业潜力,积极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休闲旅游农业和农村服务业。坚持不懈发展劳务经济,加强对农民外出务工就业指导和服务,推进省内跨地区劳务协作和劳务对接,密切与劳务输入地特别是长三角地区的联系和合作,有序引导农民工跨地区转移就业。继续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开展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行动,将农民工纳入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开展各类农民工维权专项行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加快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到今年底建成300个农民工创业园。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农民工本地就业岗位。返乡农民工创业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完善农民工培训补贴政策和机制,支持和鼓励县级整合农民工培训资源,推进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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