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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宾参观单位的开辟、调整和外事业务的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和群众性涉外教育工作,会审我市的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其他有关文稿;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联系华侨、华人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华文学校。 (九)归口管理全市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涉及华侨、华人和归侨、港澳同胞、侨眷的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华侨、华人工作;在对台方针指导下,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及接待工作。 (十)调查研究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受理和监督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捐赠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的扶贫救济工作。 (十一)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我市的合法权益;拟定有关归侨、侨眷工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回国安置工作和港澳同胞回我市定居及其内地的眷属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外侨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洛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内设5个职能科。 (一)综合科(机关党总支、首问服务科) 协助办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会务、文电处理、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文字综合、资料管理、信息、调研、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职工考勤、纪律、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对来访、来电、咨询、查询或业务办理单位和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进行协调服务;给予办事人员明确的介绍、答疑或指引等服务,一次性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协调相关科室按照有关程序和承诺办结时间进行办理并全程跟踪督导;对当事人反映问题、请办事项的处理结果或意见归档保存。 (二)涉外与因公出国管理科 指导、协调全市的涉外管理工作,负责对涉外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涉外事件及涉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预防和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开放地区的管理和非开放地区的考察、上报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初审和政审工作;协助上报办理各类外国专家邀请函,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留学生的管理、服务和表彰等工作;受理全市领导干部和其他人员因公出国(境)申报件的审核、呈报事宜;负责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及各国驻华新闻媒体记者来洛的接待工作。 (三)侨政联络科 拟定本市侨务工作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调查研究全市侨务工作情况,提出建议,提供侨务信息;指导开展侨务政策和理论研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侨、华人和港澳同胞回洛定居的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华侨、侨眷和华侨在洛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归侨、侨眷的救济和扶贫工作;负责处理侨务信访事宜及历史遗留问题。接待来洛的重点华侨、华人等公费邀请的团体,建立重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和社团的档案及海外联系网络;开展国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工作;负责对华侨、华人第二、三代和新移民的联络;协同有关部门对外开展以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为对象的科学技术及文化合作交流活动;受理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的捐赠事宜,并对其使用实施监督;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推动引进华侨和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 (四)对外交流招商科 指导全市涉外礼宾工作及我市对外交往工作;研究外国国情;负责接待应邀来洛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国外经济界、文化教育界知名友好人士等重要外宾;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领导同志会见来访外宾和出国访问事宜;办理省外侨办下达给我市的出访任务;管理全市与外国开展友好县(市、区)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上报办理邀请外宾来洛访问的有关事宜;负责制定对外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向外发布招商引资信息和项目推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