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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教委体[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2-09
【实施时间】 2010-0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8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卫生局等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第三轮上海市建设“健康校园”(2009-201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1.力争到2011年,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建设达标比例达到95%以上。
  
  2.校园环境整洁,绿化面积占校园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
  
  3.教室采光照明明亮均匀,普通教室照度达到300LX,专用教室照度达到500LX,黑板照度达到500LX,均匀度达到0.5,照明功率密度值(LPD)≤9W/M2,眩光值(UGR)≤16,视觉舒适无眩光。
  
  4.课桌椅高度与就座学生身高相符合,每间教室内应至少设有2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
  
  5.教学楼厕所卫生条件良好,厕所蹲位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男厕: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每50人设一厕位或1100mm长大便槽,1000mm长小便槽;小学每40人设一厕位或1000mm长大便槽,1000mm长小便槽。
  
  女厕: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每25人设一厕位或1100mm长大便槽;小学每20人设一厕位或1000mm长大便槽。
  
  大学由学校自行合理布局。
  
  6.学生洗手设施做到一班一笼头。
  
  7.实现学校垃圾分类、袋装。
  
  8.每日为学生提供足量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五)继续推动学生体育健身活动
  
  1.所有学校课表应明确每周“三课两操两活动”时间,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体育课教案、活动课的活动方案齐全。
  
  2.保证课间十分钟的活动和休息。
  
  3.组织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健身活动。
  
  4.每年对学生实施一次体质测试。
  
  5.做好广播操、眼保健操的检查评比制度和记录,不断提高“二操”的质量。
  
  6.高校要因地制宜地创造条件、提供平台,推动学生参加体育健身。
  
  (六)优化学校健康教育
  
  力争到2011年做到:
  
  1.各区县教育学院应配备健康教育教研员1名,研究并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提高学校健康教育质量。
  
  2.学校应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开展系统的健康教育,并且注重健康教育与其他相关学科(如德育、自然、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的有机结合。
  
  3.健康教育相关学科教学课时应达到每学期至少6-8课时,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教育平台和手段开展健康教育。
  
  4.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和教师(健康教育师资)职后培训应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体系,每五年完成教师相应培训学分。
  
  5.班主任和体育、生命及科学学科教师的健康意识、健康知识与技能合格率达到100%;学生的健康意识、健康知识与技能测试合格率应达到90%。
  
  6.高校应为学生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并应逐步纳入必修课程。同时要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讲座,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
  
  (七)营造无烟学校环境
  
  为了控制和减少烟草对广大儿童青少年学生的健康危害,本市学校要严格执行《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张贴标识,公示监督电话,落实督查人员。做到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所有室内外区域及其他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体育场所、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要全面禁止吸烟;师生员工不得在会议室、卫生间、走廊、楼道等公共活动场所吸烟。
  
  (八)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
  
  2009-2011年,在区县健康促进学校评定的基础上,推动“上海市健康促进学校”的评审工作,以进一步推动广大学校争创健康促进学校。争取全市范围内每年有50所学校成为市级健康促进学校。由市教委、市卫生局组织相关专家评审。
  
  (九)完成红十字现场初级急救培训任务
  
  在中小学生中要开展普及培训,高一和高校新生要开展军训或素质教育。各高校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时完成上海市政府有关红十字现场初级急救培训实事项目。
  
  各学校要认真开展建设“健康校园”活动,按照市爱卫办下发的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开展有关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有关建设“健康校园”工作可参阅市爱卫办建设“健康城市”月刊和查阅“健康上海”网站(www.healthshanghai.gov.cn,www.shawh.gov.cn)。
  
  附件:
  
  上海市建设“健康校园”2009-2011年行动计划评估指标
  
  
  
  
  
  工作内容
  
  指标序号
  
  指标名称
  
  协作部门
  
  目前水平
  
  (截至2008年底)
  
  工作进度
  
  指标定义和工作进度说明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学校集体供餐卫生管理
  
  1
  
  中小学A级食堂达标率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4%
  
  16%
  
  18%
  
  20%
  
  各区县按照08年基础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
  
  
  
  2
  
  高校、中职校和幼托机构A、B级食堂达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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