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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教委体[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2-09
【实施时间】 2010-0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8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卫生局等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第三轮上海市建设“健康校园”(2009-201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24
  
  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的健康意识、健康知识与技能合格率
  
  市教研室
  
  
  
  50%
  
  80%
  
  100%
  
  经统一测评,考核教师的健康意识、健康知识与技能测试合格率。
  
  
  
  25
  
  学生的健康意识、健康知识与技能合格率
  
  市健康促进委员会
  
  市健康教育所
  
  
  
  60%
  
  80%
  
  90%
  
  经统一测评,考核学生的健康意识、健康知识与技能测试合格率。
  
  
  
  执行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
  
  26
  
  严格执行《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例的学校比
  
  市健康促进委员会
  
  50%
  
  80%
  
  100%
  
  100%
  
  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园的所有室内外区域,以及其它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和体育活动场所、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等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师生员工不得在会议室、卫生间、走廊、楼道等公共活动场所吸烟。
  
  
  
  创建健康促进学校
  
  27
  
  年创建市级健康促进学校数(个)
  
  市卫生局
  
  市健康促进委员会
  
  48
  
  
  
  50
  
  50
  
  由市教委、市卫生局组织相关专家评审。
  
  
  
  现场初级急救培训
  
  28
  
  现场初级急救培训率
  
  市红十字会
  
  
  
  60%
  
  80%
  
  100%
  
  配合上海市红十字会完成现场初级急救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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