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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文字号】 浙海渔业[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2-08
【实施时间】 2010-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3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0年浙江省深化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把宣传培训与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专项行动的始终。引导水产品相关行业中介组织发挥优势和特长,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常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水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的措施、进展、成效。加强社会监督,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全社会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揭露、曝光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工作步骤
  
  本次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2010年2月1日至2月底)。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方案,对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每项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明确完成工作时限和考核指标,并于2010 年2月底前报我局。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10月底)。各地要根据目标和任务,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本次整治行动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2月底)。要及时总结水产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分别于2010年6月10日和2010年12月1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度和全年工作总结及统计表报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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