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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语[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2-07
【实施时间】 2010-0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3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2010年9月12日至18日是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要认真组织全省第13届推普周开幕式,进一步丰富全省推普周活动内容。开展与国家八部委活动相衔接的推普宣传系列活动:组织第五届浙江省青少年中华经典美文朗诵会、第三届浙江省大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等活动,第二届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第二届大中小学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开展推普形象大使评选活动,提升社会参与面与知晓度。同时,推普宣传活动注重与社会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注重向小城镇和农村延伸拓展,注重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群众参与面,注重实效。
  
  六、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科研和地方有声语言资源的保护
  
  建立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科研立项申报等制度。制定科研管理办法,加大语言文字应用的科研力度,组织实施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科研规划,发挥学校、社团及其他科研力量的作用,重点对语言文字的应用进行研究,探索工作的特点、规律和新方法、新途径。
  
  启动浙江省有声语言资源数据库建设,对省内方言等有声语言资源进行调研、整理,逐步建立浙江省有声语言资源数据库,为建设文化大省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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